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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乡基层支部庆“七一”红歌汇演活动方案的通知

  • 来源:崇阳县港口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05-30
  • 发布者:崇阳县港口乡人民政府

港发〔2019〕25号

关于印发港口乡基层支部庆“七一”红歌汇演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直各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喜迎建国7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丰功伟绩;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光荣感、使命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热爱党、拥护党,激励全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奋力谱写新时代宁静秀美港口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祖国70周年华诞献礼。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七·一”期间在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放歌新时代 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庆“七·一”唱红歌大合唱汇演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放歌新时代 永远跟党走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

1、活动时间: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活动地点:乡政府大院文化广场

三、大合唱汇演说明

1、汇演组队形式:全乡13个村每村组织一支合唱队,每队要求10人以上,村两委班子必须参加,并邀请驻村干部参加,其他队员可从党员、群众中选拔;乡机关、乡直各单位人数较多单位单独组队,人数较少单位可联合组队,每队要求10人以上。

2、每个参赛单位选唱一首歌曲,选曲必须紧扣活动主题,以歌颂党、歌颂祖国为内容,格调高雅,集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

3、各参赛单位务必于5月31日前将合唱团成员;参赛曲目报送乡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饶海涛 联系方式:电话182712195288 (微信同号)。

4.演出顺序以抽签方式决定。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要把开展庆“七·一”唱红歌大合唱汇演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排练,确保汇演活动按时进行。

2、各参演单位自行统一服装,保持良好精神面貌,进出场有序,自觉遵守汇演现场纪律。



中共崇阳县港口乡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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