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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港口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来源:崇阳县港口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07-25
  • 发布者:崇阳县港口乡人民政府

20207

 

关于成立港口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乡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

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我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书记或副乡长担任。

2.领导小组成员:乡包片负责人、乡协管安全生产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乡直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书记或副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统组织领导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各乡直各部门、各企业厂(场)开展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要求,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协调解决三年行动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定期调度,及时通报各、各部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约谈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一)联络员制度。、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交流相关信息。安委办每月调度次联络员工作。

(二)工作通报制度。每月1号前,各、各部门要向安委办报送上月工作推进情况。安委办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每半年综合通报一次全推进情况,并报县应急管理局

(三)工作例会制度。安委办每季度牵头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传达上级重要精神,总结前段整治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步工作措施。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四)约谈督办制度。安委办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督查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提交乡纪委约谈村、部门负责人。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按隐患等级挂牌督办。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五)执法检查制度。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未达标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监管;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执法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六)社会监督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通报工作进展,曝光隐患问题。

(七)查考核制度。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各村、各部门是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相应变动接替职务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崇阳县港口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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