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地方部门平台链接>路口镇>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路口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崇阳县路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06-05
  • 发布者:崇阳县路口镇人民政府

            

路口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溺水相关工作,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镇社会安全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防溺水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路口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  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勋武  党委副书记

甘庞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芦  威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雪辉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王  龙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余  煌  镇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金文峰  镇干部

        孙  思  镇干部

杜华波  司法所所长

汪俊世  教育站站长

宋细斌  路口中学校长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宣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雪辉同志兼任,金文峰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二、 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镇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为主、家校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全面推动防溺水责任落实。教育站、中学要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列入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健全家校联动机制,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1530”(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规定;派出所要将防溺水作为公共安全重要内容,广泛发动基层派出所警力,加强防溺水工作巡查巡护,做好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现场处置和调查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水利站要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和基层河湖长履行辖区内水域管理责任,加强对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风险排查,设立警示标识,加强巡护巡查;健全“四位一体”[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村(社区)辅警+一名水域责任人+一名志愿者]的工作专班,落实“四个一”(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的保障要求,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巡护巡查等具体工作落实。村组(社区)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组建巡查巡护队伍,制定巡查排班表,加强日常巡查巡护和宣传,确保属地每片水域时时有人盯、有人查、有人管。

(二)加强重点防范

1.全面管好水。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塘堰、水库、河流等重点水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设置警示标识。对风险高、管控难度大的水域要加装防护栏或指定专人加强值守,以村组为基本单位,分区划片、专人盯守,确保每片水域风险底数清楚、设备设施到位、有人管理看护。

2.时刻盯住人。各村(社区)要严控未成年人擅自下水游泳,严防未成年人野外游泳,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要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巡查人员要加大巡查频次,对可疑苗头早发现、早劝返、早制止。

3.完善设施防。严格落实“四个一”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对塘堰、水库等重点水域,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手段,将危险水域纳入实时监控范围。

4.因地制宜导。引导未成年人到安全的场所游泳,同时开设游泳课堂和防溺水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5.加强巡查控。对辖区内的水域,加大巡查力度,将巡查巡护落实到具体人、具体水域,确保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开展巡查防护。各村(社区)要结合汛期巡堤查险工作,组建联防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辖区内水域监管和巡逻巡查。

6.守住底线救。每个村(社区)要结合实际,选择擅长游泳的本地爱心人士,组建3-5人的未成年人溺水应急救援队。

(三)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防溺水短信提醒以及在主要路口、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设立防溺水宣传栏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学校要通过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片、宣传海报、宣传栏、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知识讲座、承诺书、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应急预案

1.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亡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互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社区)委会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社区)或镇直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同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疗机构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是各村(社区)、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防溺水工作。

二是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塘堰、河流、水库等水域进行全面自查,建好工作台账,落实“四个一”工作措施和“四位一体”巡查制度。

                                                             崇阳县路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 |

打印收藏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