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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青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来源: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10-19
  • 发布者: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加 强全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青山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农监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农监委组成成员名单

主  任 : 饶  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 张  进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 张定淮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沈明刚  人大主席

        李  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汪建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徐  星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魏隽良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庞  军  镇林业工作负责人

        饶  恒  镇水利工作负责人

        陈胜华  青山镇财政所所长

        黄  勇  青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郭童铮  青山镇司法所所长

        各村村委会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张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相关单位、部门或负责人职责

1.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熟悉农村经济情况和产权交易相关业务,负责具体的交易管理、资料审核、产权审核、交易结果审核、合同审核、项目核查(最终审核)、流程把控等工作,确保交易项目符合规定;负责向县级农监委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2.镇财政所(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产权登记、产权初审、交易公告发布、报名登记及审核、开标会、评标会的主持;负责对产权流转交易中涉及的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交易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交易价款的结算等,保障资金的安全与规范使用;资料归档及管理。

3.镇纪委监委: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腐败行为和违规操作,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4.镇司法所:为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确保交易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帮助处理交易纠纷和法律风险防范。

5.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掌握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利用和管理情况,在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等方面,能有效监督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6.镇林业工作负责人:针对林地经营权等与林业相关的产权交易,提供专业意见和监督,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保护,如对林地使用权转让的合规性进行检查。

7.镇水利工作负责人:在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保障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合理利用。

8.各村村委会:负责本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产权登记和对以两议两公开方式完成的项目手续材料登记录入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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