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地方部门平台链接>沙坪镇>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沙坪镇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校园安全,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成立沙坪镇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宋世峰镇党委书记
蒋文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任海庆镇党委副书记
王天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员:郑进仕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宋锦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沈霞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志高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鹏镇政府干部
杜刚强 沙坪派出所所长
刘卓沙坪派出所指导员
陈翔司法所负责人
周陆兵沙坪卫生院院长
陈明亮 镇教育办主任
黄明沙坪中学校长
石镇魁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宣统办公室,郑进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责任: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教育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各学校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二)食品安全。以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定期检查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书签订、应急预案、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留样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核实自备井的使用情况,查验水质是否达标。
(三)消防安全。以宿舍楼、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确保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外墙保温使用材料符合要求,规范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设置,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
(四)三防建设。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和警校联动机制建设为重点,设置保卫室,配足配齐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配备基本的防护装备,安装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并做好监控值班记录。一键报警设施接入公安机关报警平台,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护学岗设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设置防冲撞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学校围墙(栏)建设高度达标。
(五)校园及周边治理。会同派出所建立校园周边巡逻勤务机制,组织警力在重点时段、路段开展巡逻防控。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校园周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物品排查管控措施。校园周边禁止开设网吧、学生托管点、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场所。校园周边严禁建化工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油气管道、重污染源等重大安全隐患项目。
(六)校车安全。围绕校车和接送师生车辆,建立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备案,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员严格落实“五有”(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有安全责任人、有安全承诺、有安全检查记录、有安全设施)。校车驾驶人员应具备法定资质和规定条件,随车照管人员应尽心履行职责。严禁使用拼装车、三轮车、农用车等接送学生。
(七)校舍安全。排查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由专业部门鉴定,对险情校舍应采取避险措施。借用周转房上课的学校,检查周转房是否安全。校内施工场地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畅通校内外排水系统、规范校内外用电线路,排查学校周边泄洪沟、高压线及其设施安全隐患。
(八)重要场所和时段的学生安全管理。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学生通道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设施,实验课、体育课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开展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摸排,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台账。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九)学生防溺水。认真开展隐患水域排查和监管,重点水域要监控全覆盖。学校认真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到位教师包保责任,定期提醒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
(十)预防校园欺凌。学校要配有专职心理教师,全面摸排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建立台账。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干预,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对外公开校园欺凌举报电话,配备法治副校长,并定期开展教育。
沙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