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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城镇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2026年工作思路

  • 来源: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6-03-02
  • 发布者: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天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天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高位推动。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全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和要求,根据天城镇实际情况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天城镇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深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干部日常学习的核心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组织开展全镇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培训2期,参训人员覆盖镇村干部和“法律明白人”骨干,累计培训400余人次,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压实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校教育宣讲中讲述依法履职相关内容,并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法治建设作为天城镇各村、社区、镇直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构建大普法格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乡镇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推动普法工作“阵地前移、力量下沉、关口前置”,实现“在调解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在网格(村组)中普法”围绕民法典、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二是创新普法方式载体。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依托村(社区)网格微信群、融媒体等平台,积极推送法治资讯、典型案例、普法微视频。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夯实基层普法力量设立“普法咨询点”。针对“谁来讲”和“在哪讲”的难题,天城镇充分发挥网格员队伍“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将其打造成基层普法宣传的“前沿触角”和“流动堡垒”。通过在居民楼栋、自然村湾等群众生活核心区域,科学布局设立201个固定的“普法咨询点”,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显著提升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可及性。

(三)以综治中心为切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镇综治中心为枢纽,整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办、法律服务所等力量,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完善镇、村(社区)、网格三级调解网络,定期组织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和典型案例剖析,提升专业化水平。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766件,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党政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109批次,带案下访286人次,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27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初信初访化解率,成功办理各类信访件1232件,签订息访协议114份,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三是强化源头预防治理。依托“星空夜话”“湾子夜话”等载体,常态化开展社情民意摸排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特殊人群、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和法治服务,共走访特殊群体1300人次,困难群众2200人次,困难企业6.家,群众13000余户,提供法律服务援助6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102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05人次。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突法治保障机制,依法参与协调处置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7起,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四)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全年组织审查村、社区各类合同、协议200余份,提出法律审查意见21余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线上线下法治培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深化政务公开,通过公示栏进一步公开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信息19条,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群众反馈问题104件。三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依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民生政策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仍有提升空间,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难题的实例不多。二是普法宣传的实效性有待加强,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差异化普法服务供给不足,群众运用法治手段解决日常生活痛点的参考案例不够。三是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仍需加强,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

三、2026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天城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再深化,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二是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引导群众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问题,进一步优化“综治中心+网格化+调解员”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天城镇高质量发展。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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