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2012年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安排,将中央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资金尽快落实到位,崇阳县民政局精心安排,及时预算所需资金,制定分配方案,协调银行和乡镇等部门迅速抓落实。
城乡低保春节物资补助采用增发一个月低保金形式直达存折,发放资金32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4287户、10681人,农村低保对象9849户、23174人,农村五保对象1917人,建国前老党员10人,发放春节一次性补贴824.36万元;发放救灾救济款物400万元,其中救灾及灾民生活安排300万元,救济物资折合资金100万元;发放库区群众8000余人粮食补贴96万元。目前,由中央直补的全县城乡困难群众春节生活补贴资金已于1月10日全部通过银行发放到位。
此次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建国前老党员)。补贴标准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
据了解,春节前期,民政部门还将开展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困难群众慰问资金达17.08万元,其中慰问优抚对象和其他困难户200户,每户400元;慰问17位百岁老人,每人2400元;县四大家领导慰问武装部、武警、消防、环卫、光荣院,每个单位10000元,资金5万元。年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和慰问金1665.44万元将陆续发放到位,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手中,确保他们温暖过冬、舒心过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