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切实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
近日,崇阳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县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老年人在乘车、旅游、参观、医疗、生活保健等方面给予优待,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文件规定,凡百岁老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200元的长寿保健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县内公共汽车;老年人进入游乐场、体育场(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场所,门票可享受减半或优惠;老年人可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独居的老年人安装有线电视可优惠30%的安装费等。
崇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叮嘱(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