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政办发[2006]3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2006年行政效能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推动我县行政效能建设,现将《崇阳县2006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八日
崇阳县2006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行政效能,逐步改善行政管理,努力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行政环境。
二、工作方法及目标
开展行政效能建设要以“依法、高效、廉洁”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政务公开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绩效考评为关键,以效能监察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果和社会效益,实现政府角色定位的准确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以把各级行政机关建设得更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务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一是行政管理明显改善,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四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明显减少;三是行政机关中的“中梗阻”现象得以清除,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四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贯彻;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三、工作范围及要求
全县所有的行政机关(包括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行政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奉公,高效率地履行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要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要强化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监督;要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追究失职行为。
四、行政效能建设的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
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进行部署。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部署、制定开展效能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落实专门机构开展效能监察,通过效能监察来推动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五、工作步骤
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和任务,要将这项工作抓好抓实,必须将长期性部署与阶段性目标进行有机结合,确保抓出成效。今年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动员,抓好基础工作阶段(4月至5月)
1、落实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县纪委、监察局要组建执法效能监察室,适当调整增加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工作,并承担效能投诉案件查处、效能责任追究工作,受理行政效能方面投诉,投诉地点设在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副职组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县直各单位在5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县纪委、监察局执法效能监察室。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要制定出台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各单位要结合职能和工作特点,紧紧围绕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抓好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核制、过错追究制等各项行政效能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还要推行行政效能公开测评制度和行政效能投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行政过错问责和效能过错问责有据可依。
3、抓好学习教育,强化效能意识。县政府召开全县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会后,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学习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强化效能意识,增强责任意识,使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够牢固树立不断提高办事和工作效能的思想观念。县纪委、监察局就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阶段(6月至11月)
1、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包括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工作效率和作风、服务态度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工作人员个人绩效档案。根据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效能监察部门明查暗访、机关考勤考核、行政效能公开测评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情况,登记收录进入个人绩效档案,并作为评先和提拔的考核依据。
2、强化效能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执法效能监察室要围绕行政效能建设的内容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重点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各项效能建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组织特邀监察员、媒体工作人员对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干部作风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暗访,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在媒体公开曝光。要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效能低下的案件,切实解决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等效能问题。要加强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凡是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落实不力,导致行政效能低下、损害发展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
3、加强效能建设调研。县纪委、监察局执法效能监察室要注意选择重点部位、窗口单位以及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对办事效能低下的典型案例,在严肃追究责任的同时,还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工作、提高效能的建议。
(三)全面考核、总结阶段(12月份)
1、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结合个人的工作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效能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晋级、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县直各单位要对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建设性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执法效能监察室。
3、县纪委、监察局执法效能监察室要对各单位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评选效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要注意总结推广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经验,以推动我县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