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代表:汪继发等15名代表
石黄公路是贯通石城镇、桂花泉镇和桂花林场管理局的重要交通路段。县人大第十五届四次会议期间,汪继发等15名代表向大会提出了“石黄公路建设”议案,迫切要求县委、县政府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
议案提交县政府办理后,县政府程群林县长非常重视,亲自督办,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专题研究石黄公路建设问题。2006年7月29日,县委副书记陈勋清在石城镇主持召开了石城镇到黄土磅公路(以下简称石黄公路)建设专题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廖建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石黄公路沿线所在乡镇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汇报,石城镇、桂花泉镇、桂花林场管理局、县交通局等单位负责人就石黄公路建设涉及到的规划、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
县政府决定,按照每公里集资5万元的标准,由石城镇、桂花泉镇和桂花林场管理局按境内路段距离,集中收取,进入县村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专账。经测量,石黄公路全长14.3公里,其中石城镇境内7公里,桂花泉镇境内4.7公里,桂花林场管理局境内2.6公里,除国家补助、群众集资部分外,不足部分由县交通局筹资解决。
县政府要求,石黄公路采取从中间开工,分头推进的办法,加快工程进度。在各单位一次性交清公路款的前提下,保证在8月10日前开工建设。县交通局工程队按5米宽水泥路面施工,工期保证在3个月内完成。沿线乡镇、村组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保证就近采用沙石材料,保证工程进展顺利。
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石黄公路建设指挥部,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余和碧同志牵头,县交通局、石城镇、桂花泉镇、桂花林场管理局派得力干部参加,指挥部工作经费由县交通局负责解决。
同时,县政府还决定将黄土磅至桂花林场管理局洪家岭的公路建设纳入全县村级公路建设的范围,由县交通局进行规划、设计,并按同等级村级公路建设标准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