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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情况介绍

发布日期:2011-10-13 责任编辑:方 来源:未知

 

 
一、信贷产品
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融易达、融信达、国内综合保理、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国内信用证、信用证打包贷款、经营类贷款
二、信贷政策、审批权限
总体信贷原则为:扩大客户基础、持续优化结构、注重提升收益、有效防控风险。
信贷行业分为:积极增长类、选择性增长类、维持份额类和压缩类四类。其中:积极增长类(共21个行业);选择性增长类(共34个行业);维持份额类(共28个行业);压缩类(共5个行业)。
准入标准为:对于不同类别行业,实行差别化客户准入标准。其中:积极增长类:B-级;选择性增长类B-级;维持份额类:BB-级(总行级重点客户(授信A类)及控股子公司可为B-级);。压缩类原则上不接受新客户准入。
中小企业界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批发类企业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的企业法人。
审批权限:我行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省分行,总行风险管理部为省分行中小企业审批人授信审批核定的最高权限如下:
 

客户分类
客户信用等级
单一客户授信总量
单笔中长期授信
I类客户
信评BBB-(含)以上的客户
1000
600
II类客户
信用等级在B至BB+的客户
800
500
III类客户
信用等级为B-、CCC的客户
600

 
三、评级授信准入条件
一)依据信用等级的不同,将中小企业客户划分为三类
1、I类客户,信用等级在BBB-以上的客户;
2、II类客户,信用等级在B至BB+的客户;
3、III类客户,信用等级在B-及以下的客户。
二)对于中小企业客户,在现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须补充部分关键指标进一步判断,客户同时符合以下标准方可准入
1、企业营业执照和贷款卡有效且经过年审;
2、企业的信用等级在CCC(含)以上;
3、企业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法定代表、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担保条件为:采用抵(质)押或合格担保机构担保或第三方企业(信用评级不劣于借款人)的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各类担保总额应全额覆盖授信风险,同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的至少一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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