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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如何领取

发布日期:2006-08-31   责任编辑:佚名  来源: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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