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和财政部《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通知》(财建密电[2006]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省财政将中央财政拨付的新增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2006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综合直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6年我县综合直补按2005年粮食直补核定的水稻、春玉米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
二、2006年我县综合直补统一补贴标准为每亩11.8元。
三、综合直补资金由乡(镇)财政所负责以“一折通”的形式向农民兑付,在6月底以前一次性发放到户。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农户2005年水稻、春玉米的实际种植面积和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将综合直补资金计算和分解到农户。
五、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各乡(镇)财政所将综合直补资金存入农户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活期储蓄存折中,农户持存折、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可随时到乡(镇)农村信用社领取补贴款。
七、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必须由农民签收,不得由乡(镇)部门、村(组)和任何单位或个人集中代领转付,也不得抵扣任何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
八、在8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对农户2006年水稻、春玉米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定,并以村(组)为单位,对每个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张榜公示。核定后的实际种植面积,将作为2007年的补贴依据。希望广大农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实际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九、欢迎广大农民朋友对综合直补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3386037
特此通告
崇阳县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