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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局关于界定在天城地区农户建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6-09-18   责任编辑:佚名  来源:    

 

在天城地区规划区内的农民建房,是指规划区内农户在确认权属的责任田地上建房。规划区内农户建房必须真实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申请;2、村组审查意见;3、本人身份证;4、户主户籍证明;5、农民负担监督卡。

凡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冒充农户在天城地区规划区内建房,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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