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崇阳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安居问题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牢牢抓在手上,坚持“宜学、宜居、宜业”的理念规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的理念动作,不断拓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按期完成2011年工作任务,妥善地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确定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高标准、有品味的保障性安居小区,打造成全市乃至全省的优质亮点工程。
该工程总投资1.2亿元,总用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其中:30000平方米廉租房、40000平方米公共租赁房,50000平方米棚户区改造),每栋七层,建筑密度≤30%,容积率≤1.2,绿地率≥35%。该工程于2011年5月动工,计划2011年9月完工,12月底开始分配入住。
凡申报廉租住房的家庭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天城城镇户籍且在城区工作或生活三年以上的非农业家庭;
2、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3、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