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陆陆续续在农村信用联社领取到了4月份五保供养金。据了解,我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916人,其中集中供养687人、分散供养1229人,去年落实五保供养经费137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社会上最弱势的特殊群体,是最可怜的人,特别需要党和政府的关爱。为确保农村五保对象供养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县民政局和财政局将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按11%的比例从村级转移支付中剔除出来,实行全县统筹,并和省追加的五保经费实行捆绑使用。县财政按民政局核定的五保对象人数和文件规定的标准,将五保供养经费按月足额拨付到县信用合作联社专户,统一打存折到户到人。各乡(镇)民政干事负责发放存折,村组干部一律不得经手,镇村干部一律不得抵扣其它款项,信用合作联社一律不得抵扣贷款。
各乡(镇)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分季度到各乡镇抽查,凡发现挪用、抵扣等违纪行为,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目前,我县五保对象供养金全部由财政转移支付,单独列支,按月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五保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安度晚年。全县五保对象真正吃上了“皇粮”,端上了“铁饭碗”。
(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