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崇阳县组织召开了200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出台了200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确保7月底全面完成安置工作任务。
今年,该县进一步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力度,对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一律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的货币安置政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为:城镇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含残疾军人)每人1.8万元;转业士官每人2.8万元。对服役期间立功的城镇退役士兵,增发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含一等功)增发50%;荣立个人二等功,增发30%;荣立个人三等功,增发10%。待安置期间每人每月发放最低生活费1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