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通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480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崇阳县禁鞭禁麻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名       称: 关于调整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燃放区域:浪口大桥空旷地、崇阳二桥空旷地、县医院至华美达酒店沿线(赤通公路)空旷地。

2.燃放时间:元旦、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

3.除上述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燃放时间外,一律不得燃放。

4.本通告自202425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崇阳县禁鞭禁麻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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