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077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名       称: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序 号

执法类别

审核项目

承办机构

审核条件

审核依据

审核机构

提交的 申请材料

审核重点

审核期限

1

行政许可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综合执法大队

1、不予或注销许可证许可的;

2、经过听证程序的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行政审批股

1.当事人申请许可的材料;2.拟作出不予或注销行政许可的理由及依据;

1.是否属于本机关法定权限;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2个工作日。

2

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不予或注销许可证许可的;2.经过听证程序的。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行政审批股

1.当事人申请许可的材料;2.拟作出不予或注销行政许可的理由及依据;3.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注销许可决定(代拟稿);

1.是否属于本机关法定权限;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3.适围用法律法规等是否准确;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2个工作日。

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的处罚

综合执法大队

拟作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执法股

1.调查终结报告;2.听证材料;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4

行政处罚

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的处罚

综合执法大队

拟作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

执法股

调查终结报告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5

行政处罚

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的处罚

综合执法大队

1.拟作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2.经过听证程序的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城市绿化条例》

执法股

1.调查终结报告;2.听证材料;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6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规定的处罚

综合执法大队

1.拟作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2.经过听证程序的;3.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执法股

1.调查终结报告;2.听证材料;3.决定建议或意见及情况说明;4.集体研究记录;5.决定书草拟稿;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5.程序是否合法;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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