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328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组织开展并承担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县级经济政策,承担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职责。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参与县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的拟订和贯彻实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级、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七)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措施。推进实施并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承担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措施。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筹措、调配和应急管理。推进全县能源市场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推进实施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等有关工作。落实推进全县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内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对外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负责武汉城市圈工作。
(十五)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定全县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等建议。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储粮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分析价格形势,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监管建议。开展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工作。
(十七)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和专项举措指挥部办公室、县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援疆工作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承担全县电力行政管理,煤炭行业管理,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机构设置
县发改局有7个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其中:
1、县发改局本级单位1个。局本级内设国防动员股、价格管理股、粮食管理股、农业农村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工业发展股、社会发展股、老干股等10个机构。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5个.分别为崇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崇阳县能源办公室、崇阳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崇阳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3、公益二类单位有1个,为崇阳县价格认定中心。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8人。其中现有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9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研判经济走势和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按照经济调度的总体要求,算好任务账、时间账、进度账,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做实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中央省预算内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政策红利。二是加强项目储备,力争2024年全县谋划项目在300个以上,投资总量在600亿元以上。三是持续推进项目申报和建设。加大陆水河全流域生态修复、木三李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城市防洪项目等申报工作。申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抓好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及“双推”工作。
3.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目标衔接,严格对能源消费大的项目实施节能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强化对重点耗能单位特别是“两高”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扎实推行绿色转型发展。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园区、产业、企业生态、低碳化发展。
4.加大新能源项目建设。一是加大新能源招商力度,继续发挥我县风光水资源优势,谋划一批重大新能源项目,积极对接央企、国企、知名上市公司,合理布局发电建设项目,积极引导发电企业科学合理选址,引进更多的企业来我县进行新能源开发。二是严格履行能源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协调与服务,确保中节能沙坪光伏发电项目、华能石城方山光伏电站项目、运达水坑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加快推进土桥抽水蓄能项目工作;推进“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在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推进力度。三是加强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办,进一步加强煤炭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全方位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我县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5.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推介营商新成果。在做好营商环境优化具体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多点多面全方位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将我们工作成果、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政策宣传出去。通过重点宣传推介崇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新成果,让崇阳各项惠企惠民利民政策更好地开花结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企业组织,助推崇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接续做好易迁后扶工作。规划用好年度易迁后扶衔接资金,选准建好安置点后扶项目。
7.强化政策执行,认真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好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引导和规范各类粮食市场主体收购行为,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和收购工作。坚持收购质价政策,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经营双轮驱动,不断创新经营方式,主动掌控粮源,完成2024年县级储备粮1500万斤的轮换收购任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坚持“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原则,“崇阳县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构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质量检测并驾齐驱格局。既保持严格执法又提供行业指导服务,保障国家惠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守住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等重点环节,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粮流入口粮市场。
8.强化“人防地面指挥中心”建设时效,力争在12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启动《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拟增设部分防空警报器,以达到城区警报全覆盖的规定要求。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严格执行人防政策法规审批人防工程,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提高人防工程的质量,确保建设合格的人防工程。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崇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3.崇阳县能源办公室
4.崇阳县重点项目办公室
5.崇阳县价格认定中心
6、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
7、崇阳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932.25万元(含局机关2624.35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崇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84.03万元,崇阳县能源办公室31.49万元,崇阳县重点项目办公室76.66万元,崇阳县价格认定中心53.69万元,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37.55万元,崇阳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4.49),比上年增加2023.83万元,增长222.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2.2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将以工代赈、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上级专项纳入了年初预算。
2024年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932.25万元(含局机关2624.35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崇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84.03万元,崇阳县能源办公室31.49万元,崇阳县重点项目办公室76.66万元,崇阳县价格认定中心53.69万元,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37.55万元,崇阳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4.49万元),比上年增加2023.83万元,增长222.79%%,其中:基本支出660.75万元,占总支出22.53%,特定项目支出2271.5万元,占总支出的77.47%。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农林水支出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将以工代赈、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上级专项纳入了年初预算导致总支出较上年增长幅度偏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44.97万元(含局机关25.13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崇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5.87万元,崇阳县能源办公室2.15万元,崇阳县重点项目办公室5.12万元,崇阳县价格认定中心2.98万元,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2.23万元,崇阳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1.4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53%,比上年减少105.21万元,下降70.1%。其中: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电费0.49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2.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8万元、工会会费8.2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严格按照财政公用经费控制数控制预算总额,未在2024年预算中加入单位其他收入资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18万元(含局机关3.8万元、所属二级单位 重点项目办公室0.3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14%,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23.72%。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我单位2024年无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4.18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68%。下降主要原因:我单位2024年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数控制三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1.0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0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16.21万元,增长337.7%。增长原因:本年度单位新设立内部机构国防动员股及新招聘7名工作人员,需要购买相关办公设备。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1467.16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0辆(含局机关0辆、所属单位 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项目11个,总计支出2271.5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一、洪下村以工代赈项目
绩效目标:恢复河渠排水能力,保障农村生活及农民生产安全。
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
绩效目标:对沉陷区周围进行治理,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三、粮食流通监管项目
绩效目标:对粮库实施监管,确保县级储备粮适量真实,质量完好。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