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3171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审计

名       称: 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鄂云审〔2022-01-01


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我司接受贵单位委托,安排工程造价人员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5日,对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项目结算审核。建设单位的责任是保证工程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我司的责任是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出具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审核工程结算资料等必要的审核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2021年1月10日,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以鄂发改振兴〔2020〕496号文,批复《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的通知》(崇发改字〔2021〕12号文件),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资金100万元,其中,要求安排劳务报酬15.8万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崇阳县青山镇生态茶园示范基地道路水稳硬化。
  二、审查范围
  1. 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内容及价格调整;
  2. 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给实施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不完整,或者随着工程的进展需要补充或完善,且委托实施单位实施的,如地下障碍物处理等。

3.施工合同规定特殊措施费按现场签证结算的,在实施单位案经审批且实施后,实际采取的措施或发生的工程量由现场签证形式确认。
  4.因特殊施工组织需要,要求实施单位实施的工作内容或因为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重复施工的。

5.其他通过现场签证来确认的工作内容。
  三、审核原则
  1.按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认可的已完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和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据实结算。
  2.对于施(竣)工图均不能体现的工程量由建设单位及实施单位现场指定,我单位只对指定的工程内容进行复核;隐蔽工程原则上以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共同验收的数据(或签证)为准,但当审核人现场询证核查与验收单(或签证单)内容不符时,以现场询证结论为准。
  3.本报告只对工程造价情况进行审核,未考虑施工合同中约定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奖罚条款涉及的金额,若涉及该部分金额,由甲乙双方依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履约管理。
  四、审核程序
  1.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收集资料,对工程结算手续和资料的完备性、完整性、相关性和有效性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退回并补正。

2.熟悉相关文件、合同、图纸、工程状况以及计价依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基本情况,进行业内归档管理;
  3.针对工程结算资料中不明确的情况,咨询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勘测、核实项目的工程量,逐步计算工程造价;
  4.在完成工程造价计量,咨询单位提出初步意见,针对分歧意见与实施单位、建设方交换了编审意见;
  5.经与实施单位、建设方取得一 致意见后,双方确认该项工程造价,咨询审计单位据此出具该项目规范性、专业性结算审核报告书;
  6. 资料和报告书整理归档。
  五、审核依据
  1.建设期内影响合同价格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与工程结算编制相关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方法、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相关规定等计价依据;

4.审核人员通过调查和现场勘查取得的其他资料。

六、审查方法
  1.审计人员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审核方法,对送审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工程数量的准确性、工程价格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等进行审核。
  2.分项工程原则上尊重合同约定的单价,但当合同约定的单价高于现行定额指导价时,则采用定额指导价作为审核单价。
  七、审查结果
  关于(崇阳县青山生态茶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送审金额为: 1072594.76元(大写:壹佰零柒万贰仟伍佰玖拾肆元柒角陆分),审定金额为: 106778.7 84元(大写:壹佰万陆仟柒佰柒拾捌元捌角肆分), 审减额为:65815.92元(大写:陆万伍仟捌佰壹拾伍元玖角贰分)。
  审核结论经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签字确认,足以公正地反映了该项目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
  八、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报告不对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价。
  2.建设单位未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和工艺要求不明确;所有工程内容、工程量均为建设单位及实施单位现场共同指定,咨询单位只对指定的工程内容进行审核。
  3.建设单位未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实行全程监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缺失,隐蔽工程由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签证确认。
  九、报告附件
  报告附件-1:工程审核书;
  报告附件-2:现场查勘记录及影像;
  报告附件-3:委托人提供的编审资料;
  参与本次咨询工作的造价工程师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咨询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咨询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
  3.建设工程造价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本咨询报告的结果仅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负责,对合同范围外的材价等市场变动因素造成的遗价变化不子承担责任:
  4.我们与本咨询报告中的编审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审核人:陈杰

执业资格证号:(建[造]A11204200000001)

复核人:何苗
    执业资格证号:(建[造]A1942001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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