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1040 文       号 : 崇发改字[2024]37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县发改局
名       称: 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石城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4]341号),下达我县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400万元,根据以工代赈管理有关规定、省发改委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分解下达
本计划下达你镇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00万元,预计带动当地务工群众人数130人,发放劳务报酬159万元,培训务工群众人数13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
(一)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领域。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三)下达方式。要严格落实“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和“能用人工就不使用机械”的原则,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三、加强监管
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主体责任,成立以工代赈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实压紧项目地村委会和施工监理单位工作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以工代赈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镇政府要利用宣传专栏对以工代赈项目予以公告,项目单位要在工程所在地对项目建设投资情况予以张榜公布。原则上应在本计划下达后立即投入开工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按月调度
本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改委。我局将对此项目进行在线监测,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你镇要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务工就业,并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可依法不进行招投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按照省发改委通知(鄂发改投资[2024]341号)要求,本项目采取“镇政府+村级劳务合作社(村民理事会)+当地群众”劳务组织模式,实行村民自建,在镇政府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
1、崇阳县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崇阳县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 1 | |||||||||||||||||
崇阳县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 |||||||||||||||||
单位:万元、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设 内容 | 拟开工 日期 | 拟建成 年份 | 总投资 | 本次下达 中央资金 | 其他资金 | 项目法人单位及责任人 | 项目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 |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 |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 |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 备注 |
1 | 崇阳县石城镇2025年水利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 新建 | 石城镇西庄村 | 新建灌溉沟渠2593米。 | 2024年11月 | 2025年12月 | 477.5 | 400 | 77.5 | 崇阳县石城镇西庄村、熊存志 | 崇阳县石城镇人民政府、成世清 |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侯伟良 | 130 | 159 | 120 | 2 |
附件: 2 | ||||
崇阳县2025年提前批乡村振兴专项 (以工代赈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 ||||
(2025年度) | ||||
专项名称 | 以工代赈 |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400 | |||
总体目标 | 新建灌溉沟渠2593米。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效果 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0% |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 ≥90% | ||
过程管理 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20个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 比例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