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29680 文       号 : 崇发改字〔2025〕33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县发改局

名       称: 关于公布2025年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保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竞争充分、监督到位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县发改局组织县直各有关单位对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重新清理规范。2025年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64项,其中: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1项,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3项。现将《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清单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清单的对外公示工作,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者前置条件,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委托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承担并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不得强制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二、优化服务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快相关制度建设,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引导中介机构注册入驻和竞购使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网址http://221.232.224.68/imng/icity)及咸宁市网上中介超市(网址https://zwsjj.xianning.gov.cn/wszjcs),扩大中介服务范围和质效。需要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审批部门,除须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外,应当通过竞争机制在该网中发布需求信息和选取中介机构。行政审批申请人可自愿从平台中选取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三、动态调整清单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各有关单位对本领域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负主体责任,凡无政策法规依据的事项一律坚决取缔。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审批事项的调整及国务院、省、市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报县发改局统一发布。

附件: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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