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3464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
名       称: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崇阳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和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和移诉工作。
3、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5、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6、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7、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0、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1、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2、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教育司法机关送押、送拘留的各类人员。
13、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
14、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5、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16、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7、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8、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9、指导林业公安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保卫科(股)的业务工作。
2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崇阳县公安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下设14个大队,14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
(1)执法勤务机构:警令部(副科级)、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网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治安警察大队(副科级)、特巡警大队(副科级)、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禁毒大队(副科级)、森林警察大队(副科级)。
(2)综合管理机构:政治处(副科级)、法制大队(副科级)、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3)派出所设置:设置肖岭、沙坪、石城、桂花泉、铜钟、白霓、港口、金塘、高枧、路口、青山、天城、经济开发区、鹿门等14个派出所,为正股级单位。
(4)监管场所设置:设立崇阳县看守所、崇阳县拘留所为副科级机构。撤销原监所管理警察大队。
3、人员情况:崇阳县公安局核定编制 305 人,其中:行政编 305人,工勤编 0人, 2021 年年末实有人数436人,其中在职 318人,退休118人。
4、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21年纳入崇阳县公安局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
(一)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 1 家,为崇阳县公安局
5、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 2021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有1个:崇阳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公安局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959.43 万元,支出
计 12266.37万元。与 2020 年相比,收入增加665.39万元,增长6.5%,支出增加1084.22万元,增长9.7%。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加一村一格一辅警人员经费,二是政法委拨付扫黑除恶、安保维稳专项资金,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一村一格一辅警人员经费,森林公安转隶增加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 10959.4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308.78 万元,系崇阳县公安局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 2020年决算数增加 258.54万元,上升2.6%,主要是新增一村一格一辅警经费
2.其他收入650.65万元,系政法委拨扫黑除恶、安保维稳专项经费,故本年度的其他收入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406.85万元,上升了166.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858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9.33万元,公用经费3514.49万元。
(2)项目支出3682.5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3682.55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869.8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407.7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333.47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655.34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829.14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15.4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4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32.9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99.71万元;
7、农林水支出146.54万元
2021年决算支出12266.36万元,上年度支出11182.15万元,支出增加了1084.21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上升了9.7%,其中:总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为2021年新增一村一格一辅警经费及森林公安转隶后的经费,故导致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上升了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10308.78万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50.24万元相比增加258.54万元,上升2.6%,财政拨款支出为11809.55 万元,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38.36万元相比增加871.19万元,上升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一村一格一辅警经费及森林公安转隶后的经费,故导致2021年度我局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比上年度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80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8126.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3682.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461.47万元,减少15.24%,减少的原因是辅警经费记入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332.6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辅警经费记入项目支出及新增一村一格一辅警经费。故导致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公安局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126.9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06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2.7万元、津贴补贴1479.91万元、奖金645.13万元、伙食补助费207.08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4.56万元、职业年金42.87万元、医疗保险费195.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62万元、住房公积金417.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42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61.78万元、抚恤金32.34万元、生活补助52.96万元、医疗费补助0.29万元、奖励金5.4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64万元
2、公用经费3052.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89万元、印刷费12.69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51万元、水费32.13万元、电费179.89万元、邮电费18.1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53.97万元、差旅费8.33万元、维修(护)费122.26万元、租赁费34.77万元、会议费0.31万元、培训费8.56万元、公务接待费6.13万元、劳务费2016.98万元、委托业务费9.63万元、专用材料费0.2万元,被装购置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43.3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3.9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96万元
3、资本性支出 4.7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7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98万元。
与2020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减少1007.23万元,降低16.58%,降低的原因是绩效奖金调整,故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降低130.09万元,比上年降低4%,降低的原因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4.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4.2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4.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8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7万元,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客90批次、来客890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公安局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8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的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公安局2020年度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崇阳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过程中财务收支、资产采购、项目建设等支出进行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管控到位。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可控,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我单位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附件:2021年度崇阳县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资金367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的总额的99.8%。2021年度,我局着眼平安稳定大局,聚焦“枪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扎实深入开展“雷火2021”“7.25”等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长江禁渔、缉枪治爆、禁毒“净边”、禁赌扫黄等严打整治,持续保持22年命案全破,命案积案攻坚有新突破,扫黑除恶震慑作用明显,暴力犯罪案件下降16.1%,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破案绝对数、刑事拘留数、逮捕数、起诉数同比分别上升40%、60.3%、74.9%,网逃存量全市最低,贩毒案件侦破数、强制隔离戒毒数、涉毒人员打击数再创新高,禁赌扫黄、枪爆治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全市领先。监所32年安全无事故,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95%,群众控警投诉受理率100%。警情数量比上年度增加26%,破案数量增长111%,收缴非法枪支弹药56支(发),查处行政案件1117起,查处交通违法案件2400起,处警率100%。监所全年安全无事故,2021年度各项工作考核合格以上,群众“二感一度”率普遍提升。
一、特警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0万元,执行数为11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招录特警人员325人,加大社会防控面。二是增强群众安全感,人民群众满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经费负担比率较低;二是待遇较低,人员变动频繁。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激发干事活力。
二、公安执法办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4万元,执行数为11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刑事案件查处率100%,命案全破。二是普通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经费负担比率较低;二是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案件上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民警对新型案件的侦破培训力度,加大对群众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力争下一年度发案率有所下降。
三、一村一格一辅警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8.8万元,执行数为1328.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招录村辅警人员302人,加大社会防控面。二是增强群众安全感,人民群众满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待遇较低,人员不够固定。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激发干事活力。
四、执法执勤车辆更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52.68万元,完成预算的35%。主要产出和效益:更新车辆3台,采购合格率100%。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预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6.37万元,其中:办公费67.89万元、印刷费12.69元、手续费0.51万元 ,水费32.13万元、电费179.89万元、邮电费18.12万元、物业管理费53.97万元,差旅费8.33万元、维护费122.26万元,租赁费34.77万元,会议费0.31万元,培训费8.56万元,公务接待费6.13万元,专用材料费0.2万元,被装购置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4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3.12万元,其他交通费163.97万元,委托业务费9.63万元,劳务费22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96万元。2021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增加72.07万元,增长6%。增长原因是新业务楼投入使用及村辅警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小幅度增长。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采购货物支出主要是用于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装备建设。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4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车辆1辆(防暴装甲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