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4245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局属各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现就2024驻村工作人员名单及驻村工作职责予以明确。

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责任领导及人员

1.沙坪镇进口村

责任领导:汪正榜

第一书记:冯仲秋

  员:洪雄甫 徐新国

2.铜钟乡铜钟村

责任领导:石雄军

第一书记:

3.港口乡油榨村

责任领导:

第一书记:李晓晖

    员:金如付 吴文明

4.高枧乡桃花村

责任领导:谭志刚

第一书记:龚学鹏

  员:邓洪琪 肖志鹏

5.青山镇吴城村

责任领导:陈亚斌

第一书记:张雄飞

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职责

驻村责任领导工作职责

1.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谋划、深入研究本单位乡村振兴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干部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督促指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指导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抓好培训工作,提升驻村干部的能力水平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干部驻村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对干部驻村工作进行严督实导,确保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3.严格驻村工作时间。每月到村不得少于10天,听取第一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汇报,与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一起讨论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 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确保农业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2.协助责任领导做好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协调,起到上传下达、内外联动的作用。

3.严肃工作纪律,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2天,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村的,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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