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424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局属各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现就2024年驻村工作人员名单及驻村工作职责予以明确。
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责任领导及人员
1.沙坪镇进口村
责任领导:汪正榜
第一书记:冯仲秋
人 员:洪雄甫 徐新国
2.铜钟乡铜钟村
责任领导:石雄军
第一书记:廖志
3.港口乡油榨村
责任领导:岳伟
第一书记:李晓晖
人 员:金如付 吴文明
4.高枧乡桃花村
责任领导:谭志刚
第一书记:龚学鹏
人 员:邓洪琪 肖志鹏
5.青山镇吴城村
责任领导:陈亚斌
第一书记:张雄飞
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职责
(一)驻村责任领导工作职责
1.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谋划、深入研究本单位乡村振兴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干部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督促指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指导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抓好培训工作,提升驻村干部的能力水平;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干部驻村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对干部驻村工作进行严督实导,确保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3.严格驻村工作时间。每月到村不得少于10天,听取第一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汇报,与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一起讨论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 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确保农业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2.协助责任领导做好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协调,起到上传下达、内外联动的作用。
3.严肃工作纪律,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2天,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村的,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