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4432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25〕7号)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门责任清单,现就加强我县交通运输领域防溺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乡镇渡口安全管控。一是严格巡查与防护。制定渡口水域巡查方案,加密暑期、周末等重点时段巡查频次,严禁未成年人擅自下水;同步完善临水护栏、警示标识,配齐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应急设备,确保设施完好可用。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在乡镇渡口候船区域张贴防溺水公益海报,开展溺水危害与急救知识科普,对未成年人易聚集水域增设语音警示装置,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责任单位:局运安股、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二、建立溺水救援联动机制。一是完善应急响应体系。梳理所辖通航水域可调动船舶资源,建立溺水事故救援联动机制,确保遇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配合属地政府开展搜救工作。二是强化主动干预。执法大队与港航中心在巡航检查中,若发现未成年人涉水、玩水行为,须立即制止并通知属地乡镇政府跟进监管,形成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局运安股、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三、加强公路桥梁施工隐患治理。一是全域排查施工隐患。督促交通建设参建单位对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施工形成的坑洼、积水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限期整改到位。二是标准化警示配置。对所有积水隐患点必须按“四个一”标准(1个警示牌、1个救生圈、1根救生绳、1根救生杆)配备应急设施,确保标识醒目、设备易用。(责任单位:局运安股、建管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各相关单位、股室要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溺水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请局属相关单位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于8月30日前报送局运安股。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