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崇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地址: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502号
机构电话:0715-338616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负责人姓名:汪正榜
机构职能: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是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综合执法机构,为副科级。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主管部门名义进行执法。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保护路产路权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县港口经营、航政、水路客货运输、船舶船员管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上安全、船舶检验、救助打捞等工作;
(五)负责县中心城区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整治和规范城市客运交通秩序;
(六)负责全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政务值守、目标管理、督办检查、文明创建、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预算、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及资产账务管理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年度考核、岗位培训、出国出境等管理工作;承担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党群、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业务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政策研究,指导有关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课题调研,提供决策服务;组织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执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单位普法工作,对本部门执法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执法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证件管理、执法评议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市场及交通运输生气经营活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三)公路路政执法中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普通公路(含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运输治理等工作的行业指导、信息统计和行政监督,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维护路产路权;组织查处重大违反公路路政违法行为,维护路产路权;承担急难险重及跨区域的公路路政执法任务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工作;承担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工作。
(四)道路运政执法中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出租车、网约车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负责全县道路运输业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管理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安全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全县零担货运、物流运输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崇阳中心城区公交车行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督检查等工作,维护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秩序;负责出租车、网约车企业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指定范围内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和查处,规范出租车、网约车市场经营秩序。
(五)港航海事执法中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水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六)交通工程质量执法中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程质量、工程安全、交通建设市场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任务;受理、查处辖区内交通工程建设方面投诉、举报或其它违法案件。
(七)治超执法中队。负责我县境内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