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9503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成立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党组研究决定,现成立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局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交通运输局安委会组成
主 任:孙文甫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付旭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雄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平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正榜 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陈亚斌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岳 伟 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谭志刚 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周海军 县交通物流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邱定国 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姜咏晖 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股长
郑亚斌 局计划股负责人
胡琳娟 局办公室负责人
叶 剑 局财务审计股负责人
程文闯 局运输安全股(应急办公室)负责人
夏昌勇 局建设管理股(公路股)
局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安全股,运输安全股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15-3066798。
二、县交通运输局各股室安全监管主要职责
(一)局运输安全股(应急办公室)
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局安委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局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承担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法制建设,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对交通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普法中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审核把关。
(三)局办公室
参与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有关文电的批转和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参与重大安全应急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四)局建设管理股(公路股)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站场等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承担全县普通公路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指导普通公路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五)局其他股室
局其他股室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安全监管主要职责
(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承担全县普通公路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相关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股(公路股)协调指导;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行业管理工作;协同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承担农村公路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相关业务归口县交通运输局建管股(公路股)指导;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行业管理工作;协同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承担全县交通运输全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相关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协调指导;开展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四)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承担全县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相关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股(应急办公室)协调指导;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行业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五)县交通物流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物流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物流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协调指导。
(六)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承担全县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相关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协调指导;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行业管理工作。
以上未尽事宜,请按照责任认定和局党组安排落实。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