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批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4057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2023年第3批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编号:崇客决字〔2023〕03号
各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崇阳天发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7日-12月18日期间提出的道路客运市际包车经营许可的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经审查,崇阳天发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请相关申请人于180天内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10个工作日内到县级交通运输局办理经营许可证件换发等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的,将撤销本许可决定。
经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存在问题(详见附件审定意见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变更)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崇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0715-3066901
联系人:廖自成
联系地址:崇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7日
崇阳县道路客运市际包车经营许可审定意见(2023年第3批)
序号 | 申请单位 | 许可事项 | 许可事项具体内容 | 审定意见 |
1 | 崇阳天发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市际包车客运 | 新增1辆39座市际包车客车 | 同意 |
拟购车辆情况:
厂牌型号 | 车辆数量 | 座位数 | 车辆类型及等级 | 技术等级 |
金龙牌XNQ6090IAYD4C1 | 1 | 39 | 高一级 | 壹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