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7)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183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7)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相关规定,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7)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公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清理矿区遗留碎石泥土等未采用湿法作业,普遍存在道路积尘较厚,渣土车运行车过尘起,形成连片灰雾的现象。
二、整改目标
规范车辆运输行为,持续优化公路运输扬尘治理条件;加强矿区遗留碎石泥土治理及渣土车运营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环境。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扬尘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公路运输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加强公路运输政策法规宣传,执法人员进驻源头企业昌华建材和启航矿业,实行24小时值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厂、三不出厂”制度,合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及未覆盖车辆出厂。持续打击货车严重超限超载、改型改装、未遮盖、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容路貌,常态化开展路面保洁、疏通排水、公路绿化补植等工作,为扬尘治理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治理。交通运输局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源头治超执法及柴油车尾气检测工作。二是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等现状条件,加强公路路域绿化维护,提升绿化档次、规划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三是加强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路域环境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和执法。
整改措施2:加强矿区企业管理,督促矿区业主落实降尘措施,对遗留碎石泥土开展湿法作业,对碎石运输车辆落实苫布遮盖措施。
完成情况:一是强化道路洒水降尘。二是喷雾喷淋双管齐下。三是多重举措控尘抑尘。四是遗土清理源头减尘。
整改措施3:建立城区在建工地渣土运输管理联防机制,对县城区的渣土运输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巡查。以人防、技防相结合,在城区部分路口安装视频监控,实时掌握渣土运输情况,第一时间查处车辆密闭不严、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情况: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与城区在建工地签订了《建筑垃圾处置及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提前介入、事先告知。二是严把运输关口。要求各建筑工地只保留一个渣土运输车辆出口,将渣土运输管理纳入城市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三是强化道路抑尘。协调环卫服务公司加大了城区主干道的吸扫、湿扫以及洒水作业频次,增配了洒水作业车辆,优化了洒水方式,对城区实行常态化抑尘。
四、整改结论
已完成整改目标。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