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7)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183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7)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相关规定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7)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公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清理矿区遗留碎石泥土等未采用湿法作业,普遍存在道路积尘较厚,渣土车运行车过尘起,形成连片灰雾的现象。

二、整改目标

规范车辆运输行为,持续优化公路运输扬尘治理条件;加强矿区遗留碎石泥土治理及渣土车运营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环境。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扬尘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公路运输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加强公路运输政策法规宣传,执法人员进驻源头企业昌华建材和启航矿业,实行24小时值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厂、三不出厂”制度,合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及未覆盖车辆出厂。持续打击货车严重超限超载、改型改装、未遮盖、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容路貌,常态化开展路面保洁、疏通排水、公路绿化补植等工作,为扬尘治理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治理。交通运输局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源头治超执法及柴油车尾气检测工作。二是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等现状条件,加强公路路域绿化维护,提升绿化档次、规划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三是加强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路域环境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和执法。

整改措施2:加强矿区企业管理,督促矿区业主落实降尘措施,对遗留碎石泥土开展湿法作业,对碎石运输车辆落实苫布遮盖措施。

完成情况:一是强化道路洒水降尘二是喷雾喷淋双管齐下三是多重举措控尘抑尘四是遗土清理源头减尘

整改措施3:建立城区在建工地渣土运输管理联防机制,对县城区的渣土运输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巡查。以人防、技防相结合,在城区部分路口安装视频监控,实时掌握渣土运输情况,第一时间查处车辆密闭不严、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情况: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与城区在建工地签订了《建筑垃圾处置及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提前介入、事先告知。二是严把运输关口。要求各建筑工地只保留一个渣土运输车辆出口,将渣土运输管理纳入城市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三是强化道路抑尘。协调环卫服务公司加大了城区主干道的吸扫、湿扫以及洒水作业频次,增配了洒水作业车辆,优化了洒水方式,对城区实行常态化抑尘。

四、整改结论

已完成整改目标。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