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普通公路桥梁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05254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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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普通公路桥梁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4日

有效性:

崇政办发〔2020〕19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崇阳县普通公路桥梁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崇阳县普通公路桥梁消危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崇阳县普通公路桥梁消危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3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实施普通公路桥梁消危行动,全面提升全县普通公路桥梁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排查整治公路桥梁安全风险,按照轻重缓急、多措并举、有序推进的原则,消除全县普通公路危桥安全隐患,为我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为尽快消除全县普通公路桥梁安全隐患,力争两年时间完成全县已核定的132座危桥改造,实现全县普通公路桥梁健康常态化管理。具体分年度目标为:

2020年实施危桥改造50座,消除国省道四五类危桥、农村公路五类危桥,兼顾农村公路四类危桥;

2021年实施危桥改造82座,消除农村公路所有四类危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参加的全县公路桥梁消危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公路桥梁消危的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科学管理。全县公路危桥改造坚持分类指导、科学管理。采取规范化检测、系统化分析、标准化设计、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专业化实施、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措施,精准研判公路危桥病害、病因及处置对策、措施,特别对建成年限在15年之内且需要改造的危桥项目,根据病害成因分析,分类别、分区域、分桥型制定改造方案,确保能利用的不拆除、能修复的不重建。

(三)统一技术标准。加固改造类桥梁,设计荷载不得低于原标准,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适当提高,改造措施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年。拆除重建类桥梁,国省道及县乡道桥梁的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村道桥梁的荷载标准一般采用公路Ⅱ级,大桥及以上的宜采用公路I级。桥梁跨度应采取标准跨度,统一采用省交通运输厅编制的技术指南。桥上建筑、栏杆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同时,应结合崇阳乡土人情进行设计。

(四)实行整体推进。全县危桥改造工作应严格遵循基建程序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统一报送县级投资管理部门审批。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危桥改造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建设模式以全县为一体,整体招标、分步推进实施,将桥梁建设期和养护期的相关专业工作进行打捆,依法引进有实力、有业绩、有品牌的设计、施工企业,承担全县危桥改造任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和不少于5年的桥梁养护服务,并同步建立全县桥梁信息数据库和桥梁医院信息系统,推进全县桥梁管理养护信息化。

(五)明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三部分,省级财政统筹中央、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省级债券资金给予定额补助。市级财政采取定额奖补政策,县财政补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资金缺口资金。

(六)强化监督考核。建议加大对公路桥梁消危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约谈、问责等机制。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减少县政府配套资金;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给予正向奖励。

四、综合整治

(一)加大安全保护区管理力度。交通、公安、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坚决查处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采砂、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害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坚决查处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及设施;坚决查处侵占桥下空间的各类违章建筑。

(二)加强危桥安全管制措施。对于已明确为危桥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采取限载、限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做好交通分流疏导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在危桥改造后,桥梁养护部门要积极探索桥梁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管理手段。

(三)提升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升公路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技术指南》等要求,完善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加大对影响公路桥梁安全的边坡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通行能力。

(四)加强超限超载管理。遵循“政府主导、部门主抓、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和多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合治超工作机制,落实好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要求,利用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监测设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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