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0747 文       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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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有效性:
关于印发《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抓好今年的春运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便捷出行,按照上级有关春运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全力做好春运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运各项工作,创新春运组织形式,提升运输服务品质,确保站场、渡口秩序井然,车船技术状况良好,公路桥梁安全畅通;确保旅客候车、出行方便舒适,安全及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畅通、有序、优质”春运工作目标,圆满完成2023年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2023年全县交通春运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孙文甫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付旭平、石雄军、庞平珍、汪正榜为副组长,陈亚斌、谭志刚、岳伟、邱定国、周海军、邓文武、高防修、刘文峰、唐军、程文闯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客运总站,由程文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参加春运工作的单位要相应设立工作机构,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抓好各自负责的春运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研究解决春运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疫情防控新政策和春运工作指令;负责全县春运期间各类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确保春运目标任务完成。
(二)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期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负责全县水陆交通春运工作的检查督办,督促交通运输系统相关职能部门、交通运输企业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运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事务发展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公路养护、公路巡查,加大对公路桥梁、城市主要出入口衔接路段、急弯陡坡路段、集镇路段、视线不良路段以及恶劣天气、出行高峰等时段的巡查力度。加大对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标志标线、护栏、警示桩等安保设施的检查,保持公路安保设施和标志标线完好、有效。要做好冰雪天气道路清雪除冰准备工作,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一旦发生雨雪冰冻恶劣天气,要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除冰铲雪,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要加强国省道和其他重要路段、桥梁、隧道设施的监控管理,对施工路段及影响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要提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强化“两客一危”、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对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的监督检查,统筹做春运期间运力调配工作,严把春运准入关,始终保证运输设备、消防及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要安排专人专班,加强对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的安全源头管理。
(五)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对码头、渡口及客渡船舶的消毒消杀工作,引导群众错峰出行,减少人员聚集,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日常健康管理。要切实抓好客渡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要强化高峰期重点渡口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加大巡航力度,维护良好通航秩序,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要准确掌握大风、雨天、雾天等气象信息,及时向船员发出危险天气警告,在恶劣的气象条件下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渡运安全。
(六)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七)客运总站要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提高安全监控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及长途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制度。要做好冰雪天气时积压旅客的应急措施和解释、安抚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八)汽运总公司、旅游车出租公司等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规定,督促从业人员和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严格执行长《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和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加大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开车打接电话、玩手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必要时取消驾驶员参与春运的资格。要强化城市客运安全风险防控,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切实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反恐应急措施,全面保障公众出行安全。
(九)物流发展局要不断提升交通物流服务保障能力,全力畅通寄递和城乡配送“微循环”,切实保障医疗物资、能源、粮食、农资等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确保交通物流运行顺畅、保障有力。同时要加强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生产作业场地、员工宿舍、中转场、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严格规范生产作业现场秩序,严防发生火灾、触电、交通运输、机械伤害等事故。要督导快递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
(十)交通民警室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站门前广场和进出通道的秩序管理,做好客运站场防恐防爆工作,维护客运站场周边安全;加强矛盾调处和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客运站维护好售票厅、候车厅及进站口的秩序管理,确保旅客进站上车有序。
五、工作步骤
2023年春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从2023年1月7日至1月13日。制订春运方案和相关文件,并于1月13日前报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春运工作会议,做好参运车辆安检发证和公路保畅等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从2023年1月14日至2月15日。在此期间,各参运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春运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疫情防控、运力调配、旅客疏运、市场监管、安全监控、优质服务,确保春运安全、有序、畅通、优质。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从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春运结束后,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春运总结材料报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措施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阶段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二十条”“新十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及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及时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做好防控政策的平稳有序衔接,更加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有序运行。要进一步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日常有序运转,督促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健康生活,以最佳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和健康报告制度,实行症状管理,建立实施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一旦关键岗位人员感染及时轮换,确保春运服务工作有效接续。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参运单位要积极开展以疫情防控和春运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拉好春运宣传横幅,办好春运宣传专栏,开好春运专题会议,发布疫情防控和省、市、县境内道路交通信息,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司乘人员、船员渡工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冬季安全行车行船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主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的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的春运新举措,特别是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
(三)科学调配运力,确保疏运有序。认真研判2023年春运新形势,结合探亲流、务工流、学生流、旅游流的新特点,聚焦群众出行集中时段,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组织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认真开展道路运输客流流量、流向、流时的调查分析工作,精心制订应急运力储备和调度方案,提前做好设施设备准备和人员队伍准备,通过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加密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班线服务频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偏远山区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有效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强化干线路网、城市道路运行监测,密切关注客运场站、旅游景区景点、农村地区路网交通流量,及时发布路况和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引导自驾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避峰错峰出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要督促水运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强化水路运输组织管理,不断改进提升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加强航道、航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做好各渡口,特别是青山渡口的应急运力保障工作,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的舒心、走得安全。
(四)强化安全监管,保障运输安全。各参运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要结合疫情防控新政策,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船技术状况,以及车站、渡口码头等场地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五)严格市场监管,维护客运秩序。交通行业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查处超载、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运营、站外揽客、无证营运等违法行为,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违章行为,要从严处罚。要加强对出租车的监管,从严查处出租车拒载和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拼载等违章行为。要协助物价部门做好客运票价的监督管理,严禁乱涨价。
(六)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等免费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以继续开展“情满旅途”、“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落实客运服务标准,增设便民服务点,为旅客候乘提供便利。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
(七)增强应急能力,提高保障水平。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参运单位要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随时保持应急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密切关注运输市场动态,及时掌握人员密集场所情况,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做好春运工作对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平安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相应机构,制定完善的春运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抓好各自负责的春运工作,努力保障旅客走得了、走得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明确责任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和任务分解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做到领导、组织、措施、服务、保障“五个到位”。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春运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春节及春运期间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外出报备制度,落实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数据统计、反馈信息制度,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