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4010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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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有效性:

各市、州、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4527日    


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精神,根据《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要求,全面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当好开路先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6年底,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效果持续巩固和拓展,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政治能力

1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组织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开展“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大讨论。推动党建与交通运输执法业务深度融合,推广“执法在路上、党建在车(船)上”工作法,把执法车(船)打造成为党员学习的“流动教室”、执法服务的“一线堡垒”,培育创建一批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独具特色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党建品牌。

2狠抓作风建设。制定执法作风检视清单,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具体举措和要求,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月对照检视清单开展一次全员检视。组织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工程,规范着装、仪容举止,佩戴执法记录仪提升个人形象规范内务,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提升备勤室形象;规范执法用语,尊重且平等对待当事人,提升窗口形象,以小切口抓大整改,确保作风建设抓细、抓实、抓常。

3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办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到的执法类投诉举报件,形成分析报告,提高办件满意率。建立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每月抽取一定比例的已办结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建立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落实基层执法站(所)长接待日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法律咨询会、业务指导会等,为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合规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

(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1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持续开展执法队伍全员大轮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报省厅备案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干部示范培训,建立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培训师资库,推出一批精品课程,探索建立“订单式”执法培训模式。

2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学法,基层执法站所执法人员每月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法律学习和研讨。定期举办大(中)队长讲堂,常态化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疑难案件分析会、执法微课堂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按要求做好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3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推荐一批“四基四化”建设示范站所,推广“四基四化”建设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适用研究。组织市州间协作学习交流,做好部综合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培树一批爱岗敬业、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的优秀大队长,培育一批执法为民的服务品牌,推广一批执法效能提升工作法,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责免予问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保障。

4.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聚焦安全生产监管、新业态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公路水运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促进行政执法与交通运输业务工作相融合。围绕重大部署安排、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做好执法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展示执法队伍担当作为。

(三)深入践行执法为民

1.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妥善保管并依法处理涉案财物。制定行政检查工作指引,明确行政检查工作规程,规范行政检查文书。全面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制度,建立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非现场执法等工作制度,避免随意检查。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健全企业行政处罚公示和修复机制,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2.优化执法方式。以引导规范生产经营、防范违法风险、指导纠正违法行为、妥善化解矛盾争议为导向,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执法。开展说理式执法试点,将普法教育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探索推行涉企行政合规指导,研究制定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指南,明确常见违法行为类型及相应的合规建议。

3从严从实查纠整改聚焦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常态化梳理问题清单,对存量问题继续实行销号管理,对已销号问题进行回头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市、县基层执法一线开展明暗访,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通报执法违纪违规案例,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专项监督。

4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健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出台《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组织贯彻实施。结合交通运输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组织对超限运输治理等高频执法事项制定细化场景化执法工作指引,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供有效指导。

5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种类,新增、规范一批执法文书样式,研究制定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文书卷宗制作工作指引。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指导,深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出一批“执法效果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案卷。

(四)健全完善执法工作体系

1完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继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引,针对具体监管场景和执法事项,明确业务处(科)室、行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审管衔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对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来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按规定程序处理。组织修订公布2024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加强行政执法协作。有序推进跨区域线索移送、案件移送、证据协查、文书送达、信息抄告等线上执法协作,完善区域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提升线上执法协同水平。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巡航和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区域执法联勤联动,统筹调配区域执法力量,形成区域执法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三大都市圈”交通运输执法联动机制,探索长江及汉江流域水路执法协同机制,强化全水域现场协同监管。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3构建智慧执法体系。加快推广应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力争20246月底前实现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应用全覆盖,2024底前实现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数据归集和共享。强化基层执法办案装备设备配备应用,逐年提高执法记录仪配置率,2026年底前实现一线持证在岗执法人员全部配置执法记录仪。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作为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率先突破的有力抓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具体任务,创新务实举措,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的监督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适时组织执法队伍质量效能第三方评估和人民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省厅将结合综合执法检查、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办并通报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提炼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新经验新做法新举措,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形成浓厚氛围。态化推介宣传湖北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典型做法,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掘推广一批执法普法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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