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回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134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关于崇阳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刘旺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智能手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我县向各学校下发了《关于印发崇阳县教育局落实“五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教文〔2021〕24号),其中明确指出“学生不带手机进入校园,…”。
2.各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了《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告家长书》,开展了“五项管理”问卷调查,了解学生使用手机的实际情况,家长反馈效果良好。通过家校共育,全面加强了对学生使用智能手机的监管,保障了学生睡眠时间的充足。
3.崇阳县教育局组织督学,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学区督学活动,通过督导检查,全县各学校未发现学生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的情况,各学校对手机管理的各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崇阳教育的支持,我们将更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崇阳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