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双减” 专项督导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905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关于继续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双减” 专项督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教育办、县直各学校、各督学责任区: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双减”督导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结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继续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双减”专项督导活动的通知》(咸政教督函〔2023〕2号)文件内容,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县责任督学深入各校开展“双减”专项督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活动时间
1.5月10日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召开“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筹备会,各责任区正副组长及责任区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2.5月11日至5月19日,各责任区组织责任督学完成辖区内学校“双减”工作督导活动。
二、督导活动内容
1.学校课堂教学情况。
2.学生作业管理情况。
3.学生课后服务情况。
三、督导工作要求
1.各督学责任区迅速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组织责任督学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全覆盖指导,并组织辖区督学认真学习本期督导重点内容,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要求。
2.各责任区督学对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见附件1)采用校园巡查、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细致入校开展挂牌督导,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掌握实情,发现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针对责任督学入校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各学校要按照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责任督学要进行跟踪回访,对于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问责,针对典型问题和案例要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曝光。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总结提炼形成典型,并积极宣传推广。
4.各责任区在5月22日,将督导报告和典型经验材料(至少1份)以及整改通知书提交到县教育局督导室。
联系人:金燕 电话:13886534566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督导要点
2.“双减”督导情况记录表
3.2023年“双减”督导有关情况统计表
崇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崇阳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