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教育局确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9063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崇阳县教育局确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一、新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报送单位:崇阳县教育局  填报人:王亚斌

序号

证明事项

证明用途

替代措施

备注



































填表说明:1.填报2019年4月底之后取消的证明事项2.证明事项是指不需要申请人自行提供的证明,取消的统计口径不包括实行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3.市直部门只填写市本级新取消的证明事项;4. 各县(市、区)填写本地区新取消的全部证明事项;5.替代措施包括信息共享、网络核验、线下核查、合同凭证等,无替代措施的填“无”。

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报送单位:崇阳县教育局  填报人:王亚斌

序号

事项名称

保留依据

办理方式

实施区域

1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病历证明(休学申请)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现场提交

崇阳县

2

无犯罪证明、健康证明、承诺书(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法》第十八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

现场提交

崇阳县

3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资格)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

现场提交

崇阳县

4

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办学资格)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

现场提交

崇阳县

5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办学资格)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

现场提交

崇阳县

6

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现场提交

崇阳县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报送单位:崇阳县教育局  填报人:王亚斌

序号

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实施区域

备注

1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学资格

崇阳县


2

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

办学资格

崇阳县


3

教师资格证

教师持证上岗

崇阳县


4

校车使用许可

办理校车标牌

崇阳县


填表说明:1.填报截至目前本部门、本区域所有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证明事项清单;2.市直部门只填写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证明事项;3.各县(市、区)填写本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全部证明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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