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全县师生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760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崇阳县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全县师生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各乡镇教育办、直属学校:
现将《关于鼓励全县师生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崇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关于鼓励全县师生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实施意见
为激发广大师生创造发明热情,培养师生创造性思维和动手实践能力,增强师生的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鼓励争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专家深入中小学校为中小学生传授知识产权知识,指导、鼓励师生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凡是落实了专门机构、人员、经费,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参加各级科技创新大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积极引导、组织学生申请专利,并将业绩纳入指导教师工作量的学校,都可申请崇阳县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经验收合格后,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授牌,并获得相应奖金。
二、实行学生申请专利补助制。凡我县中小学校的学生,申请1件专利,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每件补助1000元。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除享受省、市、县相关专利补贴政策外,由县教育局额外再每件给予500元奖励。
三、实行专利申请指导奖励制。县教育局对积极指导、帮助、支持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和专利申请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外,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时给予优先考虑。
四、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由所在学校负责指导师生填写《崇阳县教育局专利资助申请表》,县教育局联合县知识产权局一起统一核实办理。
五、学校或学生提供真实的资料和凭证,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六、本办法自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