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460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审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姻改革。
7.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民政福利、救助等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崇阳县民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即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股)、财务股、基层政权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福利股。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1人,其他人员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省、市民政部门年度任务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党建引领、强基导向、协同高效、底线思维,加快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社会组织监管、区划地名管理体系,统筹推动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快速健康发展,持续推动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三留守”群体关爱服务,加快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和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民政局2023年本级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崇阳县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崇阳县民政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2040.31万元,比上年减少102.34万元,下降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7.3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3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按照单位职能,部分项目由二级单位编制预算。
2024年崇阳县民政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2040.31万元,比上年减少102.34万元,下降4.8%,其中:基本支出239.02万元,占总支出11.8%,特定项目支出1801.29万元,占总支出的88.2%。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3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按照单位职能,部分项目由二级单位编制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5.1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比上年减少32.59万元,下降56.4%。其中:办公费1.43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会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5.93万元。下降主要原因:上年度用其他收入安排了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不得用其他收入安排,按财政预算口径严格控制一般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2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比上年增加3.38万元,增长87.3%。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增长121%。增长主要原因:上年度其他收入安排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全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预算口径发生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66.6%。增长主要原因:上年度用其他收入安排了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全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73.9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23.9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63.87万元,增加15.57%。增加原因:按照实际需求对相关项目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有房屋面积18564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22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无其他资产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11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福彩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中其他支出体现。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崇阳县民政局局机关部门项目14个,总计支出1801.29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基层治理创新引导资金170万元。绩效目标是鼓励引导城乡社区参与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建设,助力我县整体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开展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对成效较好的社区给予补助资金。
2.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助108万元。绩效目标是对城镇低收入和农村低保家庭高龄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为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护理补贴;落实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要求。
3.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846万元。绩效目标一是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政策,重点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含共同缔造活动“以奖代补”项目)等方面;老旧社区、贫困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等。二是社会事务专项补助。用于殡仪馆服务能力建设、公益性安葬服务能力提升(含共同缔造活动“以奖代补”项目)和流浪救助管理机构建设补助。三是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培育引导。依托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运用“五社联动”机制,提供专业服务,激发社区活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撬动社会慈善资源,着力提高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4.福彩公益金市县分成资金256万元。绩效目标是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福彩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5.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132万元。绩效目标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老年人居住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智能化管理;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生活照护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等服务,有效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