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崇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5125 文       号 : 崇民许变决字〔2025〕21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名       称: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崇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提出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6月13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崇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由刘建中变更为廖瑞华; 业务主管单位由崇阳县教育局变更为崇阳县人社局;新增美容美发、办公自动化、老年护理、程序员、电子电工、插花等培训业务。

崇阳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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