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代表第0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311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对县人大代表第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尊敬的王晖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托老所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提出的问题很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四条建议很有见地,对于加强我县养老体系建设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养老体系建设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我县共有养老机构18家(县级社会福利院1家,农村福利院11家,民办养老机构6家)。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61个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4个,均配备了1-2名管理人员,每日开放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配餐室。
(一)引进社会资本,开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共建共赢。支持崇阳颐和医院医疗机构设置崇阳颐和医院养老院,新增养老床位340张(其中护理床位118张),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需求,实现医养深度融合。以县福利院、老年公寓及闲置土地为依托,落实公建民营优惠政策,2018年10月31日签订协议,引进崇阳颐和医疗发展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合作共建起县颐和养老护理中心,内设医疗机构颐和护理院,新增床位325张(其中护理床位163张),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推进农村福利院健康医疗全覆盖。近年来,先后投入1200余万元,对全县11所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进行改扩建,使所有福利院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建筑和配套设施布局合理,老人居住舒适;联合县卫健部门,协调11个乡镇福利院与当地卫生院签订了医疗卫生协议,由乡镇卫生院向福利院定期派驻医护人员,为居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健康咨询、常规检查等服务。
(三)依托社区医疗资源,开展社区和居家健康养老。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400余万元,不断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使其覆盖率分别达到88%和87%;设立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医务人员11人、床位11张,签约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协议,为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体检和辅助检查,开展健康评估、咨询指导、行为干预、慢性病管理,将康复服务、医疗保健也引入到了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中,极大地拓宽了服务内涵,提升了服务水平。
(四)创新“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2022年,拟建立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分平台,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联网,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不断加强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有效投入,完善互联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养老信息、健康信息数据库,为全面精准了解老人,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为老年人提供网上预约、挂号的远程医疗服务,快速便捷的就医服务。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发展,开展信息化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为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单位提供数据支撑和线上接单、线下派单服务;通过平台开展线上业务审核、信息管理、查询、统计、补贴发放、在线申请、监管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应急救援、家政预约、信息提示等线上线下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进一步拓展信息化覆盖面。
(五)2021年,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投入10万元进行“百千万”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共计培训养老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人员2000余人次。积极开展护工培训,向省人社厅成功申报湖北旅游(索道)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家培训学校为“湖北护工”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健康照护等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群体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今年又在咸宁旅游(索道)技工学校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中新增设了“养老护理员”,可开设养老护理员3、4、5级等级认定。目前,增量备案申请正在审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