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推进清廉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03651 文       号 : 崇民发〔2021〕3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县纪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8家部门联合发文

名       称: 崇阳县推进清廉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社区基层延伸,推进清廉崇阳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全面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清廉社区建设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进清廉社区建设是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努力打造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为目标的清廉社区,为推进我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以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为根本,以加强社区工作者作风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促进社区和谐为重点,强化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推动社区服务重心下移,不断完善社区工作者“岗在网格(小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机制,建设清廉服务型社区,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清廉班子”,筑牢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

1.强化政治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推动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教育和监督,督促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社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培训,健全和执行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行为。

2.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天城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清廉社区建设与党建工作、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安排,与“大天城”城市建设与管理以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工作的全覆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抓实抓细社区各项工作。

3.强化社区“两委”班子廉政建设。严把社区干部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妨害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高质量抓好社区“两委”换届。加强社区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使社区党组织成为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清廉社区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

4.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社区党组织书记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坚决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带好队伍抓发展。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社区党总支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常态化实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完善任前审查、任职备案、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等机制,健全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5.完善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城区社区全部建立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并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面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有事来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要商量”工作法。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对居民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通过“三方圆桌会议”协商解决。进一步深化“星空夜话”协商议事,完善“居民反映、党员响应”“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之中,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培养“清廉干部”,督促社区工作者廉洁履职

1.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强化社区工作者的规矩意识。加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延伸,建立社区工作者廉洁档案,形成全方位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四岗”说明书》和“岗在网格(小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要求,强化社区工作者履职尽责,建立社区工作者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提高日常考核在考核中的比重

2.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关口前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廉洁履职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予以警示提醒,纠正偏差,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体现严管厚爱。

3.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为社区工作者担当作为减压护航。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诬告错告的社区工作者澄清正名。建立社区工作者“四岗18级”薪酬待遇落实和保障机制,实现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城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

4.推进社区政治巡察全覆盖。开展社区党组织巡察,聚焦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城市低保、老旧小区改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分类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式巡察、机动式巡察、“回头看”巡察等方式,确保巡深巡透,不留死角。建立联合协同监督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直接责任,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推行“清廉”,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1.规范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明晰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社区工作事项范围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社区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本地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和履职流程图,推动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更加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开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小微权力运行公开与监督渠道,保证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高效规范。

2.深化“三务”公开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务、财务等“三务”公开,严格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标准等,定期组织开展“三务”公开检查和个人事项抽查,促进社区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严肃整治公开不彻底、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加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务监督工作机制落实村(居)务“二三四四五”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务决策和公开、社区财产管理、社区工程项目建设、惠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的监督。

3.强化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完善加强社区集体“三资”监管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推进社区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做到账册、物资、资金相符。开展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探索提级监督的主体、方式、程序,先试先行,逐步铺开。完善账镇管制度,推行社区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推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办分离。加大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推行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四)倡导“清廉作风”,树立清正廉洁价值导向

1.制定完善居民公约。进一步制定、修订居民公约,挖掘梳理一批崇德向善、积极进取的居民公约,为民行为提供正面引导和负面约束,增强居民公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把积分制试点管理纳入居民公约,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和宣传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引导居民崇德向善。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反对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

2.加强清廉家风建设。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挖掘和弘扬优秀家风文化,将清廉家风纳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融入文明社区创建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社区“好邻里”评选活动,“好邻里”评选促进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3.建立清廉文化阵地。结合“红色物业”全覆盖和老旧小区改造,打造红色文化和清廉文化长廊。商品房开发要预留清廉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空间。用好红色教育基地、文化队、图书室、公开宣传栏等载体,充分运用崇阳县“智慧社区”微信公众号等现代网络传媒技术,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加强清廉文化传播和价值理念培育,打造社区“清廉文化”品牌。开展“提琴戏进社区、进小区”等文化惠民活动,积极为清廉社区建设赋能造势。

4.常态化开展基层扫黑除恶。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采掘、渔业捕捞、资源承包发包等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涉黑涉恶的组织、人员及其幕后“保护伞”。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建立县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县民政局牵头主抓,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司法局共同推进的清廉社区建设责任机制。制定出台清廉社区建设具体办法,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清廉社区建设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报告,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强化常态监督。定期对清廉社区建设工作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天城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社区建设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工作,各司其职、贯通联动、整体推进。

(三)突出工作实效。坚持标本兼治,抓“常”与抓“长”相结合,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在清廉社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找准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遏制社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清廉社区建设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社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示范引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对清廉社区建设活动的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加强对清廉社区建设工作中好做法好措施的总结,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社区,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突出典型驱动,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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