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4386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名       称: 崇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

(二)负责全县农业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三)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标识、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医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种畜禽、生鲜乳质量安全、渔业渔政管理、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保护、农机安全监理、农村能源、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和经营行为;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罚工作。

(五)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的执法,负责依法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和生产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涉农投诉举报、违法线索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执法工作总结和执法统计的上报工作。

(七)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上级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八)依法行使省、市人民政府下放的相关行政处罚权。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负责处理行政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编报单位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干部职工教育与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提案议案办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制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申报、监管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项目;负责执法监督、执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案件审查、案件合议、案件评查等工作;负责违法案件线索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公开和两法衔接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负责上级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一中队。负责农药、肥料、种子、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的行政处罚工作;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强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上级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二中队。负责鱼药、饵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负责组织查处违反渔业、渔船、渔港、种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工作;负责渔业产品从养殖环节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执法查处工作;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强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上级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三中队。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畜牧、非食用农畜禽产品执法检查查处工作;负责食用农畜禽产品、渔业产品(含从种植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食用农畜禽产品和渔业产品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负责行政强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应急管理等;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上级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其中现有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其他人员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强化宣传,营造农资打假社会氛围;开展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大排查;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2、做好禁渔期前期宣传准备工作,加大非法捕鱼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持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加大打击违规调运生猪和私屠滥宰整治力度;加强生猪屠宰场的监管,对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私屠滥宰,无检疫证明,无运输车辆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常态化高压打击态势。

4、稳步推进宅基地执法。继续深入学习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投诉件调查处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宅基地的执法监督力度。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崇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601.05万元,比上年减少34.97万元,减少5.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05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其他收入23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的项目减少,均在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

2024年崇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601.05万元,比上年减少34.97万元,减少5.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05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其他收入23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崇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崇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须公开明细

崇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12万元,其中:办公费9.06万元、印刷费2.24万元、水电费2.69万元、邮电费0.22万元、物业管理费2.91万元、差旅费1.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08万元、租赁费0.45万元、会议费0.67万元、培训费0.67万元、专用材料费1.12万元、专用燃料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5.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18%,比上年增加7.46万元,增加31.53%。增加原因:本年度本单位执法任务增加并新招录部分人员,随之运行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崇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6.0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6.0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2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中有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设备。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23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崇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0个,总计支出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总计支出0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分项目说明列举。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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