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39027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名       称: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崇阳县2022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申请,经农业农村局专班核查,组织审核,遴选确定了崇阳县江维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6家单位为我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现将其结果公示如下:
一、实施主体:崇阳县江维种植专业合作社、崇阳县春早种植家庭农场、崇阳县豪夫种植家庭农场、湖北灵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崇阳县好农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盛华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耕创家庭农场、崇阳县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崇阳县为民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军凤农机专业合作社、崇阳县瑞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兴茂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皮姜冲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贤振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旭旺家庭农场、崇阳县祝家冲特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黄兴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毕斗通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大堰山家庭养殖农场、湖北犇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绿森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联农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同中生态养殖合作社、崇阳县俊利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能之达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崇阳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31日-11月8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崇阳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电话0715-3395504,逾期不再受理。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