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2658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市场监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经营行为监管,强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遵循,以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惩处违法经营主体、查处侵权假冒窝点,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农村、城乡接合部的食品批发市场、学校及校园周边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商贩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二)重点品种。以散装食品中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果糕类、水果干制品)、蛋制品(皮蛋、咸蛋)、食糖(白砂糖、红糖、黄冰糖)、蔬菜制品(干辣椒、干黄花、银耳、黑木耳、腌制菜)、豆制品(腐竹、豆干、豆皮、豆腐)、糕点(蛋糕、月饼、饼干、麻花、油条、包子等)、粮食加工品(生湿面制品、发酵面制品、米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

(三)重点行为。打击销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销售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丁刚宏

副组长:陈日新

员: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股,李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抽检。县局食品监督管理股要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频次和力度,以农村集市、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小商贩等为重点场所,以散装食品、肉制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抽检力度。全年抽检肉制品50个批次,假冒伪劣食品80个批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反浪费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普及食品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水平和维权意识,形成舆论宣传和整治行动互动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日常监管。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22大项111小项开展日常监管,要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进行日常监管,要做到日常监管频次到位,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案件查处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梳理上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每月15日之前报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并于9月30日前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食品股。

联系人:聂子恒

附件:1.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2.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附件1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类别

单位

数量

检查农村地区食品销售的单位

其中:校园超市及周边食品销售者

户次

检查农村地区餐饮服务单位

其中: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

农村集体聚餐经营者

户次

监督抽检农村地区食品总数

不合格数

其中:食品销售单位抽检数

不合格数

餐饮服务单位抽检数

不合格数

批次

检查农村地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次

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

清理无证生产经营户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查处农村地区食品违法案件

案值(万元)

罚没(万元)

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

公斤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附件2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时间:                                                   年   日

单位名称

      

处理措施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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