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先行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2783 文       号 : 崇市监文〔2025〕14号

发文机构: 崇阳市场监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先行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崇阳县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先行区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为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需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崇阳县药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拟开展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工作改革,通过建立智慧化监管体系,实现药品经营环节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力打造全省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先行区,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依托数字化技术赋能药品监管,构建“数据驱动、智能感知、全程追溯”的智慧化监管体系,提升药品经营环节监管效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1.构建智慧化监管工作机制与数据库。建立健全药品经营环节智慧化监管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与工作流程。借助湖北省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企业监管档案系统,实时更新零售药店信息,确保数据库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为后续智慧化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安装“互联网+AI智能摄像头”实现远程智能监管。在崇阳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内,根据经营场所布局和监管需求,合理安装“互联网+AI智能摄像头”。通过摄像头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利用AI智能识别技术,对药品摆放不规范、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不在岗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智能抓拍,及时发现并记录药品经营过程中的问题。

3.利用监控平台实现监管全覆盖。与营运商合作,共享实时监控设备及视频资源。依托监控平台,通过LED显示屏等终端设备,借助平台提供的全天24小时×7天云回看储存功能,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同步查看。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目标

1.搭建“互联网+AI智能监管”硬件网络。通过与移动公司合作,2025年8月底完成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互联网+AI智能摄像头”安装与调试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实现100%药品经营企业数据录入与动态更新。

2.实施药品零售企业智慧监管。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实时监控药品储存、销售等情况,加强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管,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比对等技术,实时监测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确保执业药师真实在岗。

3.加强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照国家药品追溯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如实记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信息,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4.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对药品监管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根据风险程度分级分类发出预警信息,及时将风险信息分发至各监管单位,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创建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成立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丁刚宏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柳滟滨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药械化股、法规股、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管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设在药械化股,安排专人负责,各成员单位需安排专人对接,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监督核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预警机制,办公室做好药品智能数据化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分发预警任务,各监管单位及时领取并处理,提升药品经营环节监管效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 资金保障支撑

    县市场监管局财务股将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药品经营单位数据库建设、“互联网+AI智能摄像头”采购与安装、监控平台使用及维护等费用。

  3. 强化技术支撑

    对监管人员进行数据库管理、“互联网+AI智能摄像头”操作、监控平台使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及时与技术公司沟通,解决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智慧化监管系统稳定运行。

  4. 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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