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2761 文       号 : 崇市监文〔2025〕1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市场监管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崇阳县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落实。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为全面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整治工作方案》决策部署,加强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计量监管,规范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与收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检定、安装到使用环节实施严格监管,全链条规范民用“三表”管理。督促公用事业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优化计费收费模式,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依法严厉查处计量作弊、违反政府定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公用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全覆盖、投诉举报处理全闭环,着力构建公平有序、诚信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重点针对公用事业单位在民用“三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通过民用“三表”实施计量作弊;未执行政府定价标准;未严格落实阶梯价格政策及相关规定;存在超额收费、违规收取已取消项目费用;实施价格欺诈;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公用事业单位计量主体责任基础。
督促公用事业单位恪守法律法规,秉持公平、诚信原则开展经营活动。协助其完善计量管理体系,规范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的民用“三表”均通过型式批准,且所有计量器具经强制检定合格后才可启用。市场监管部门落实计量器具备案制度,由公用事业单位建立电子化计量器具台账,备案。指导公用事业单位公开消费维权联系方式与途径,及时响应处理群众诉求,完善纠纷处理和失准赔偿机制。
(二)加强民用“三表”强制检定工作规范管理
加大对承担民用“三表”计量检定任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切实履行强制检定责任,严格遵循计量检定规程开展工作。要求检定机构建立民用“三表”电子检定台账,并按规定周期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相关数据。同时,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为计量标准建设及强制检定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
(三)强化居民水电气价格计量执法监管力度
梳理全县居民水电气价格政策,对辖区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组织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未落实阶梯价格政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取已取消费用、实施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以及因抄表不规范(如周期混乱、随意估抄、错钞)导致的收费问题,重点监测并开展执法。强化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利用民用“三表”实施计量作弊等违法行径。及时公开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线索,加强部门间协作,及时移送相关线索。严格落实信用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将存在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深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参与度
推动公用事业单位开展多样化科普宣传,综合运用官方媒体平台、社区讲座等线上线下方式,向群众普及民用“三表”计量知识,公示水电气价格标准及收费细则,切实增强群众自我维权意识与能力。联合消费者委员会,指导公用事业单位开展民用“三表”服务进社区活动,广泛收集群众在水电气计量和收费方面的意见与建议。鼓励计量检定机构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行业协会成员实地参观,全程公开民用“三表”计量检定流程,以透明化操作增进社会信任。
(五)及时回应诉求,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整合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资源,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入剖析计量、价格相关的消费纠纷,系统梳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提前研判并化解潜在舆情风险。针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民用“三表”问题,快速响应核查处置,同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投诉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督促公用事业单位做好信息申报、政策解释说明以及舆情应对准备工作;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5年4月)
印发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综合整治工作责任,部署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25年5-6月)
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公用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分类形成清单台账,指导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2025年7-10月)
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公用事业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指导开展彻底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处理。
(四)总结规范(2025年11月-12月)
各市场监管所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一批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并将整治成果应用于日常管理之中,推动形成一批有实效、管长远的行业制度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和典型案例于2025年11月10日前报送县局计量标准股。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需深刻领会居民水电气计量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此项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对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满意度意义重大。务必强化组织统筹,精准分解任务,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标准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工作中,要加强与住建、电力、水利等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同时着力构建居民水电气领域计量与收费监管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固化整治工作中的创新举措与有益经验。一旦发现重大问题线索,须第一时间向县局反映,推动问题妥善处置。
5月起,各市场监管所按照有关要求,每月18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和整治成果数据(见附件1、2、3)报送至县局计量标准股。
联系人:洪怡芳邮箱:2470387049@qq.com
附件: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计量)
3.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价监)
4.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丁刚宏
副组长:柳滟滨、陈日新
成员:沈红梅、吕祖栋、刘俊、丁琼、饶学庆、胡庆、汤祥武、雷建勇、潘煌辉、石镇魁、沈益健、丁会和、陈洪浩、代锦昭、李硕、张志勇、陈伟新、舒麒麟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标准股,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督办、落实,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决议相关事项,督促各成员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深入推进。
附件2
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计量)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填表人: 联系电话:
计量器具种类 | 计量检定机构检查情况 | 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检查情况 | 行政执法情况 | ||||||||||
依法 设置 的检 定机 构数 量 (家) | 授权 的检 定机 构数 量 (家) | 检查检定机构数量(家 ) | 查处 从事 计量 违法 行为 的检 定机 构数 量 (家) | 公用企业总数 (家) | 检查企业数量(家) | 检查在用计量器具数量(台) | 在用 计量 器具 不合 格数 量(台) | 抽查 已首 检未 安装 的计 量器 具数量(台) | 已首检未安装计量器具不合格数 量(台) | 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数量 (件) | 罚没款金 额(元) | 责令整改数量 (个) | |
电能表 | |||||||||||||
水 表 | |||||||||||||
燃气表 |
附件3
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价监)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检查单位数 (家) | 立案数(件) | 结案数(件)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金额(万元) | 退还金额(万元) | |
居民用水价格 | ||||||
居民用气价格 | ||||||
居民用电价格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综合整治情况
统计表(三)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投诉举报 情况 | 惠及群众情况 | 排查问题 | 行纪 衔接 | 制度性成果 | |||||
受理投诉举报数量(件) | 为群 众更 换失 准计 量器 具数 量 (台) | 退还群众多收、错收水电气费(万元) | 惠及群众数量(万人) | 排查民用“三表”生产企业问题数(个) | 排查计量检定机构问题数(个) | 排查企业计量问题数(个) | 排查企业价格、收费问题数(个)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条) | 制修订制度规范数(个) |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