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5140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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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县政府规章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章的上报备案和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
6、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2、行政审批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县公证员协会、县司法鉴定人协会;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律师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顾问团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3、复议应诉股。办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事项;办理或组织办理起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办理以县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联系、指导崇阳仲裁工作。
4、执法监督股。办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基础性工作;推行、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审查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负责县直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和矛盾;组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参与县人大组织县政府部门开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负责组织编制并落实县政府制定项目;负责组织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上报县政府草案送审稿;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本系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法治宣教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督促全县法治督察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面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普法工作;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6、基层基础股。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干训警务股。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政务)督察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
8、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
9、政治(警务)部。具体工作由干训警务股承担。
二、人员情况
司法局核定行政编制42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5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其他人员 2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1、加强政治教育。全面加强全局政治理论学习,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以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讲促学、以写促学、以督促学,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机制。
2、强化党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坚持党建引领,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行党员分类精细化管理。为律师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全面强化律师行业党建。
(二)、加强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1、推动“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见效。加紧出台并组织实施《法治崇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崇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崇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科学谋划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效清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落实落地。
2、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严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关口”,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推动合法性审核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3、大力推进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能力建设。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法定手段及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4、从严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开展定期综合工作检查和不定期专项工作督查,确定督导督查重点内容,严格考核考评程序,注重第三方评价,充分运用考核考评结果,加大奖惩力度,努力推动法治崇阳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服务大局,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1、做优制度供给。对照《咸宁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牵头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重点对2017-2021年度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保留、修改、废止或失效的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2、做实涉企服务。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惠民生,优化环境促发展”等系列活动,深化律师“四百”、“法治体检”活动,对崇阳县中小微企业实现非诉讼法律服务全免费,在园区退休共享法律顾问机制。
(四)、树牢底线思维,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在全系统常态化开展政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一切影响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强化律师重点人教育管控和转化,依法查处造法违规行为。
2、坚决确保社会安定。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进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努力建设智慧矫正中心。制定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计划,加大心理咨询服务和技能培训。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出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3、坚决守护人民安宁。 持续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向基层延伸,确保2022年底前全县70%以上的村(社区)建成人民调解中心并规范运行。加大专职调解员配备力度,完善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
4、坚决守住疫情防线。持续开展排查管控,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严格落实全员常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严格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
(五)、践行为民宗旨,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园区工作方案》,实现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以“一网通办”为主线,加快实现行政审批高效化、便捷化。
2、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公证、鉴定机构进乡村活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程度。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3、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在全省率先推行“八五”普法“1+X”模式创新普法形式,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充分运用普法宣传矩阵重点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重点领域改革进程
1、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先争优、政策创新。大力争先创优。一是法治建设在全市考核排名较2021年度有进位。二是司法政工作在全县绩效管理综合考评中争创优秀等次。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开展“律师行业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严格规范律师服务收费,加大对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的惩处力度。
(七)、着力建强队伍,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根基
1、全面加强纪法教育。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把党纪国法教育抓在平常、严在日常,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2、持续强化监督制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密切关注“四风”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二种形态,对形式翻新的“微腐败”发现在小、处置在早,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倡导“深实严细久”的工作要求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司法局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97.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95.71万元,增长29.51 %。主要原因是今年上级转移支付纳入了年初预算。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司法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97.68万元(其中:局机关1297.68万元、二级单位0万元),比上年增加295.71万元,增加29.5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2.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75.6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司法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297.68万元(其中:局机关1297.68万元、二级单位0万元),比上年增加295.71万元,增加29.51%。,其中,基本支出916.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0.64%;项目支出3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36%。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司法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41%;公务接待费支出3.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5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8.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9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6.2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劳务费8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3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以及其他费用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4255平方米;共有车辆6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2 年崇阳县司法局特定类项目支出381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无项目的也要进行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
本部门2022年度共有项目8个,涉及财政性资金共 348万元,设置绩效目标45个。其中: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个,涉及上级资金248万元,设置绩效目标4个;县级项目7个 ,涉及本级资金100万元,设置绩效目标41个。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无购买服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