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0342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阳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崇阳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县政府规章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章的上报备案和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
6、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崇阳县司法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崇阳县司法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崇阳县司法局(本级)
1、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2、行政审批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县公证员协会、县司法鉴定人协会;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律师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顾问团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3、复议应诉股。办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事项;办理或组织办理起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办理以县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联系、指导崇阳仲裁工作。
4、执法监督股。办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基础性工作;推行、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审查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负责县直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和矛盾;组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参与县人大组织县政府部门开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负责组织编制并落实县政府制定项目;负责组织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上报县政府草案送审稿;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本系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法治宣教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督促全县法治督察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面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普法工作;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6、基层基础股。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干训警务股。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政务)督察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
8、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
9、政治(警务)部。具体工作由干训警务股承担。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116.26万元,支出总计1198.2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09万元、67.55万元,分别增长2.6 %、6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新招录公务员以及预发以前年度奖励性工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16.2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新招录公务员以及预发以前年度奖励性工资。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1.6万元,占本年收入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44.66万元,占本年收入4%。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98.2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67.5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新招录公务员以及预发以前年度奖励性工资。其中:基本支出830.6万元,占本年支出69.3%;项目支出367.65万元,占本年支出3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1.6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94.0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34万元、67.03万元,分别增长 15%、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新招录公务员以及预发以前年度奖励性工资。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1.61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9.3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新招录公务员以及预发以前年度奖励性工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03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新招录公务员以及预发以前年度奖励性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13万元,占13.4%。主要是用于用于司法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797.03万元,占72.9%。主要是用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万元,占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遗属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8万元,占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7.67万元,占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4.03万元,支出决算为79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按规定年中调整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用于规定预发上年度奖励性工资和新招录公务员工资及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1.4万元,支出决算为7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年中增加了退休人员。
4、卫生健康支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实际缴纳医保比例与年初预算的比例有差异。
5、住房保障支出47.67万元,支出决算为5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调入和新招录了公务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7.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7.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4%,比预算减少26.5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增加16.75万元,增长_163.3_%。,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购置了一辆执法办案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_0_%,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比预算减少15.5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增加16.77万元,增长_249.6_%,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置了一辆执法办案用车。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比年初预算减少3.21万元,主要原因是汽车市场行情波动;较上年增加16.79万元,增长_100_%,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比年初预算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_0.3_%,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开支。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比年初预算减少9.0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_0.6_%,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没有外宾接待。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本年度没有外宾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周边县市业务往来、交流工作、上级指导、检查、督办工作等。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6个,3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7万元,降低7.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支出,压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崇阳县司法局共有车辆 6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崇阳县司法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执行率高,项目资金使用合规,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项目的各项实施内容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产出数量达到目标数,产出质量达到预期标准,在如期、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尽可能节约了成本,产出效果达到预期目标,有力保障了司法各项职责的履行。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预算1297.68万元,实际支出1198.18万元,执行率92.3%,项目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单位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60分得分60分)。
数量指标
1.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660件,实际完成值660件,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2.接待法律咨询人次(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4960人次,实际完成值4960人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3.法律宣传次数(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10次,实际完成值10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质量指标
1.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合格(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合格,实际完成值合格,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2.法律援助事项申诉复核投诉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值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5分)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办事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5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援对象满意度(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5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细化具体,可量化、可衡量、可考核,提升机关管理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60分得分60分)。
数量指标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数(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600件,实际完成值600件,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2、受理人民调解案件次数(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6450次,实际完成值6450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质量指标
1、调解案件成功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7.5%,实际完成值97.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2、调解案件履行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5分)
社会效益指标
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5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调解满意度(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5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细化具体,可操作性强。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万元,执行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55分得分55分)。
数量指标
1、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人数(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0人,实际完成值0人,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2、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覆盖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质量指标
1、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6%,实际完成值96%,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2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分)
社会效益指标
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动态和生活动态,确保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意识强。(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5分,得分14.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矫正对象满意度(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4.5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设置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55分得分55分)。
数量指标
1、法律宣传场次(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10次,实际完成值11次,实际完成率11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2、印发法律宣传单(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7万份,实际完成值7万份,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质量指标
1、法律宣传覆盖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2、工作完成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5分,得分14分)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法律意识提升情况(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4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细化科学、具体。
律师三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55分得分55分)。
数量指标
1、律师参与法律教育宣传培训场次(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20次,实际完成值20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2、三进接待法律咨询人次(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1865人次,实际完成值1865人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质量指标
1、律师三进事项申诉复核投诉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值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2、矛盾及时化解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9%,实际完成值99%,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5分,得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对律师工作满意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6%,实际完成值96%,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律师三进工作满意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细化具体,可量化、可衡量、可考核,提升机关管理水平。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把绩效评价情况反馈到业务部门、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绩效目标问题提请相关业务部门重视,作为完善下年度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切实提高绩效编制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对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三是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绩效。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做好项目前期论证,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将绩效和预算充分结合。四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根据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并结合以前年度完成情况、行业标准等,合理预测下年度项目实施规模,确保各项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以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益。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收、支合计均为245.21万元。支出合计其中:办公费45.31万元、印刷费27.42万元、邮电费3.49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2.79万元、劳务费9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5万元、交通工具购置费1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15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崇阳县司法局 2022 年度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主要是用于司法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主要是用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遗属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2022年度崇阳县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崇阳县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5.47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年度预算数为1297.68万元,已支出1198.25万元,执行率为92.3%。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法治教育培训次数、印发各类法治宣传单、工作完成率、司法人员培训参与率、法治宣传覆盖率、加强法治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接待法律咨询人次、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覆盖率、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合格率、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率、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率、提升法律援助队伍素质,持续推进法援民生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授对象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受理人民调解案件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次数、调解案件成功率、调解案件履行率、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附件:2022年度崇阳县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119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62万元,项目支出356.63万元。全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要求以及本局的工作实际,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扎实抓好法治、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
(2)服务经济发展,提供更优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法援民生工程,创新社矫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
(3)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优化运用人民调解功能,全面巩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强化党务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继续完善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更优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法援民生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村级人民调解中心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中心宣传引导。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崇阳县司法局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评价2022年度整体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从预算执行、产出和效益等多个角度展开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有: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并深入分析评价结果,从而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措施,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决策依据。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满分20分得分18.47分)
崇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收支129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16.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81万元。实际支出119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68万元,项目支出281.57万元,执行率92.3%。预算与执行有差异主要是因为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有的存有差异,以致年底资金有结存。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60分得分60分)。
数量指标
①法治教育培训次数(分值5分):年初目标值3次,实际完成值4次,实际完成率133.3%,该项指标得分5分。
②印发各类法治宣传单份数(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7万份,实际完成值7万份,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660件,实际完成值660件,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④接待法律咨询人次(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4960人次,实际完成值4960人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⑤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覆盖率(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⑥受理人民调解案件(分值3分):年初目标值6450件,实际完成值6450件,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3分。
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次数(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600件,实际完成值600件,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质量指标
①工作完成率(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②司法人员培训参与率(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③法治宣传覆盖率(分值5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5分。
④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合格率(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合格,实际完成值合格,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⑤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率(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⑥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率(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96%,实际完成值96%,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⑦调解案件成功率(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97.5%,实际完成值97.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⑧调解案件履行率(分值3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3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1分,得分9分)
社会效益指标
①加强法治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分值4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②提升法律援助队伍素质,持续推进法援民生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分值3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2.5分。
③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分值3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2.5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9分,得分8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3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3分。
②受援对象对法援工作满意度(分值3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2.5分。
③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3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2.5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绩效管理学习不够深入,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2、预算编制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
3、精细化管理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预算管理。树立“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的管理理念。绩效结果与问责、预算安排等相挂钩,增强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2、提高指标体系科学性。指标值的设定应该科学设计,既要体现上年度和未来年度的延续性和可持续性,又能调动相关人员完成目标的愿望和积极性;
3、加强痕迹管理。把管理活动从单纯的注重结果转变为全程、全方位的跟踪问效,并为将来的评估、监督、考核和追责等等工作留下健全的佐证资料,并把佐证资料归档保存。
202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9分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度预算数为30万元,已支出30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全年接受法律咨询人次、全年组织、举办法律宣传次数、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合格率、法律援助事项申诉复核投诉率、加强法律宣传,提升办事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受援对象满意度。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进一步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细化具体,可量化、可衡量、可考核,提升机关管理水平。
附件:202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根据崇阳县司法局“十四五”规划思路,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践行为民宗旨,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年度绩效目标: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法律援助机制,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立足职责定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法律服务。教育引导律师、法律服务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以坚持依法依规执业,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园区相关工作。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30万元,该项目来源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规范法律援助机制,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法律服务。教育引导律师、法律服务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以坚持依法依规执业,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园区相关工作。为持续性常年性项目。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档案,根据工作情况,积极认真开展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满分20分)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3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得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60分得分60分)。
数量指标
①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660件,实际完成值660件,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②接待法律咨询人次(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4960人次,实际完成值4960人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③法律宣传次数(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10次,实际完成值10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质量指标
④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合格(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合格,实际完成值合格,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⑤法律援助事项申诉复核投诉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值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5分)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办事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5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援对象满意度(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5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细化具体,可量化、可衡量、可考核。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局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预算与使用均按目标完成,加强了法律宣传,接待法律咨询,维护了社会稳定,产出效果明显。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实际需求,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2022年度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人民调解工作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度预算数为7万元,已支出7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数、全年受理人民调解案件数、全年调解案件成功率、全年案件履行率、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对象调解满意度。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细化具体。
附件:2022年度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根据崇阳县司法局“十四”五规划思路,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大力强加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挥基层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中心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整体发展。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人民调解工作经费7万元,该项目来源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中心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整体发展。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档案,根据工作情况,积极认真开展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满分20分)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得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60分得分60分)。
数量指标
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数(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600件,实际完成值600件,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⑵受理人民调解案件次数(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6450人次,实际完成值6450人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质量指标
⑶调解案件成功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7.5%,实际完成值97.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⑷调解案件履行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5分)
社会效益指标
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5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5分。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局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预算与使用均按目标完成,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中心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整体发展。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有效运用自评结果,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实际需求,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2022年度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8.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度预算数为33万元,已支出33万元,执行率为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
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人数、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覆盖率、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率、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率、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动态和生活动态,确保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意识强、矫正对象满意度。
2、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设置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
附件:2022年度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根据崇阳县司法局“十四”五规划思路,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要求,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动态和生活动态,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动态和生活动态,确保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意识强。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教育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排查管控,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3万元,该项目来源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动态和生活动态,确保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意识强。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教育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排查管控,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档案,根据工作情况,积极认真开展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满分20分)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33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3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得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55分得分55分)。
数量指标
⑴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人数(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0人,实际完成值0人,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⑵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覆盖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质量指标
⑶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6%,实际完成值96%,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⑷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分)
社会效益指标
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动态和生活动态,确保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意识强(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5分,得分14.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矫正对象满意度(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4.5分。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局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预算与使用均按目标完成,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动态和生活动态,确保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意识强。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教育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排查管控,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有效运用自评结果,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实际需求,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2022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度预算数为10万元,已支出10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法律宣传场次、印发法律宣传单、法律宣传覆盖率、工作完成率、群众法律意识提升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设置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
附件:2022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1、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根据崇阳县司法局“十四”五规划思路,统筹规划对全县法治社会建设,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年度绩效目标:加强对全县普法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科学安排部署,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10万元,该项目来源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加强对全县普法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科学安排部署,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档案,根据工作情况,积极认真开展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满分20分)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1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得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55分得分55分)。
数量指标
⑴法律宣传场次(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10次,实际完成值11次,实际完成率11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⑵印发法律宣传单(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7万份,实际完成值7万份,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质量指标
⑶法律宣传覆盖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⑷工作完成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5分,得分14分)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法律意识提升情况(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4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预算与使用均按目标完成,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普法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科学安排部署,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有效运用自评结果,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实际需求,落实整改措施,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2022年度律师三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律师三进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度预算数为20万元,已支出20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律师参与法律教育宣传培训场次、三进接待法律咨询人次、律师三进事项申诉复核投诉率、矛盾及时化解率、服务对象对律师工作满意度、群众对律师三进工作满意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编制设置不够科学,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指标设置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
附件:2022年度律师三进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根据崇阳县司法局“十四”五规划思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律师“三进”工作,全面完成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示,建立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站。
年度绩效目标:接待法律咨询,解决居民矛盾,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通过法律大讲堂讲解各种法律知识和案例,对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法制教育。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律师三进工作经费20万元,该项目来源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接待法律咨询,解决居民矛盾,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通过法律大讲堂讲解各种法律知识和案例,对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法制教育。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档案,根据工作情况,积极认真开展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满分20分)
该项目年初预算为2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得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满分55分得分55分)。
数量指标
⑴律师参与法律教育宣传培训场次(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20次,实际完成值20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⑵三进接待法律咨询人次(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1865人次,实际完成值1865人次,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质量指标
⑴律师三进事项申诉复核投诉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0,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0分。
⑵矛盾及时化解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9%,实际完成99%,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5分,得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对律师工作满意率(分值15分):年初目标值96%,实际完成值96%,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15分。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0分,得分9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律师三进工作满意率(分值10分):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9分。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局律师三进工作经费预算与使用均按目标完成,主要用于接待法律咨询,解决居民矛盾,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通过法律大讲堂讲解各种法律知识和案例,对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法制教育。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有效运用自评结果,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实际需求,落实整改措施,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