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27954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工作效率,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开创机关工作新局面,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对外公开制度
(一)局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二)领导责任分工;
(三)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结果、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
(四)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和处理办法;
(五)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制度
(一)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二) 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三) 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及招投标情况;
(四)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五) 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六)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七) 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加强平台建设制度
(一)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适度集中的原则,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适度集中公开办理。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凡是不涉密的可公开文件要及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
(三)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和便民服务新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
四、基本原则
(一)注重针对性。凡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制度
(一)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监督小组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落实经费保障,严格考核制度。局单位必须安排落实办事公开的各项基本经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避重就轻,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走过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假公开的,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