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等规定,编制了《崇阳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本机关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崇阳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详见“崇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同时依托新闻媒体,不定期对外宣传和发布审计信息,重要审计情况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
(三)线下查阅。线下在县档案馆(地址:崇阳县天城镇人民大道218号一楼116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可查阅县人民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本机关将在政府信息形成和变更后的7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的信息保留24个月,对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到本机关办公室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将不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法规审理股。通讯地址:崇阳县发展大厦2112室。邮政编码:437500。联系电话:0715-3383578。电子信箱:cysj123456@163.com。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受理程序。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崇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明确该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事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告知需要补正事项,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本机关未主动公开的信息,且是不得公开的范围,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不在不得公开的范围,本机关告知申请人国家规定需要批准的途径;不予批准,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予以批准,告知是否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不同意公开的理由;如果第三方同意公开,本机关确认答复。
5.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本机关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期答复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与保障
(一)申诉监督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
投诉电话:0715-3383578
举报信箱:cysj123456@163.com
办公地址:崇阳县发展大厦2012室
邮政编码:437500。
(二)行政裁决复议诉讼事项
1.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可以向崇阳县纪委监委举报。
2.申请人对本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崇阳县人民政府裁决,本级政府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3.申请人对本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咸宁市审计局或者崇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者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崇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崇阳县审计局
2025年1月14日